強逼表妹打手槍洩慾!色男辯「我很醉」求阿姨:不要在家裡打我

▲桃園市張姓男子去年起透過交軟體陸續認識3名未成年少女,私下假藉「按摩治病」,卻趁機摸胸猥褻或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屏東一名男子強逼15歲表妹替自己打手槍,害她罹患憂鬱症、害怕與人接觸。(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黃資真/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男子阿明(化名)趁15歲表妹小怡(化名)在房間獨自一人,伸出鹹豬手摸胸,不顧小怡強硬抵抗,強行摀住她嘴巴後又強拉右手打手槍,最後射在小怡手上。小怡母親發現後,阿明推託酒後失態,苦求「不要在家裡打我」。法院一、二審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他1年4月。

小怡指控,2019年7月4日當天早上9時許,自己正在房間裡玩遊戲,表哥走上樓先是看附近有沒有人,之後將房門和窗戶鎖起來,接著開始掀她的衣服裡摸胸,阿明還說「想要,一次就好」,並準備把手伸入小怡下體,她趕緊大叫「不要碰我的身體」,結果被阿明摀住嘴巴,命令她不准叫,接著拉著右手替自己打手槍,約5分鐘射精完後,才讓小怡去洗手,而且不能跟媽媽說。

阿明審理時辯稱他當時出去送貨,還沒到家,絕對沒有猥褻表妹。

不過,法官勘驗小怡母親與阿明的對話紀錄,小怡母親曾說「你給我用滾的回來」、「你給我出來面對」,阿明也承認「抱歉,我很醉很糟糕,妳們要怎麼樣我都接受」、「要打也不要在家裡打,拜託不要讓外婆、外公知道就好了,要讓她們知道的話,我現在去死也比較快」,足認阿明確實對表妹伸出狼爪。

法官認定阿明為發洩性慾,竟以強暴手段犯下強制猥褻,致使小怡罹患憂鬱症、害怕與陌生人接觸,犯罪情節甚為嚴重,一、二審皆判處1年4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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