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煙火哥有共犯! 官司纏身竟找友人幫忙放炮騷擾仇家

▲▼新店煙火哥繳清違規施放煙火罰鍰。(圖/台北執行署提供)

▲新店煙火哥因多次半夜施放煙火炮竹,被判刑後還找朋友代放炮,第2度遭收押禁見。(資料兆/台北執行署提供)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新北市邱姓男子在過去2年來,多次半夜到新店某社區外施放煙火炮竹擾民,2度被法官依《社維法》裁罰,另依公共危險等罪判刑10個月,並賠償受害人24萬元,邱男疑因官司纏身,上個月竟找呂姓友人幫忙,到同社區放鞭炮,台北地檢署以邱男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呂姓共犯則以10萬元交保候傳。

邱男2019年和女友到宜蘭旅遊,騎電動車碰撞藍姓女子成傷,雙方因和解條件談不攏而結怨,邱男多次到藍女居住的社區外施放高空煙火、鞭炮等物製造巨響,因此被稱為「新店煙火哥」。

藍女和社區住戶長期受到騷擾,警方曾17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邱男移送,但因證據等問題,台北地院只裁罰其中2次共2萬2000元,邱男似乎對罰款不在意,多次開車尾隨藍女座車,當街對藍女潑灑穢物,然後在藍女的社區群組留言「剛剛有人掉進糞坑」、「實在太好笑了」等語。

▲▼新店煙火哥重出江湖,一晚連換4地點放炮氣壞住戶。(圖/記者陳雕文翻攝,下同)

▲新店煙火哥半夜放炮後留下的殘跡。(資料照/記者陳雕文翻攝)

2021年5月17日,邱男又在新冠疫情緊繃時,散發傳單,造謠藍女隱瞞確診,邱男因此成為首位散布疫情假訊息而遭收押的被告,之後被法院依加重誹謗、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等罪,合併判刑10個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2022年4月間,再被法院判決要賠償藍女精神撫慰24萬元。

2022年5月4日,邱男改找友人幫忙去藍女社區放鞭炮,警方當天獲報到場時,只剩下炮竹殘跡,但邱男之後又忍不住,還是親自去放炮,檢警持續蒐證後,鎖定涉嫌協助邱男擾民的呂姓男子,並將2人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共危險等罪嫌,諭令呂姓共犯10萬元交保,至於邱銘祥則因有反覆實施之虞等理由,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由台北地院30日凌晨裁准後,再度被送進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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