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糞逼車又誣仇家確診新冠肺炎 新店「煙火哥」荷包大失血

▲▼新店煙火哥繳清違規施放煙火罰鍰。(圖/台北執行署提供)

▲新店「煙火哥」邱姓男子先前被要求繳清違規施放煙火的罰鍰。(資料照/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署提供)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一名被稱為「煙火哥」的邱姓男子,和一位藍姓女子因車禍糾紛纏鬥2年多,去年邱男涉散發傳單造謠藍女確診新冠肺炎,又當街對藍女潑糞水羞辱,還開車尾隨搭車上班的藍女逼車叫囂,邱男刑案認罪,一審被合併判刑10月,藍女另提附帶求償精神慰撫12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認定邱男已造成藍女焦慮憂鬱,判他須賠24萬元,可上訴。

邱男2019年和女友到宜蘭旅遊,騎電動車碰撞藍女成傷,雙方因和解條件談不攏而結怨,邱男除多次傳訊息騷擾藍女或互罵,更被控不時到藍女所住的新店區某社區門口或周邊,施放高空煙火、鞭炮等物製造巨響,不但藍女受驚嚇,住戶也深覺恐慌困擾。

邱男因而被稱為「煙火哥」,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邱男恣意放炮破壞安寧行為移送北院裁罰14件,行為時間從2020年1月間到2021年11月間,其中2件共被裁罰2萬2000元,其餘各件因欠缺足夠證據而不罰。

但邱男在此期間,於去年(2021年)2月1日晚間8時許,涉當街用糞水等穢物潑灑藍女全身,並在藍女所住社區的LINE群組留言嘲諷「剛剛有人掉進糞坑」、「實在太好笑了」等語。

同年4月12日上午7時許,藍女坐自己兒子開的車出門上班,邱男開車尾隨,涉多次超車後再驟降車速,藉此逼車,還開窗叫囂藍女名字並丟不明物品,幸好沒發生交通事故。同年5月17日凌晨,邱男開車在新店區沿路散發自製傳單,涉造謠藍女隱瞞自己確診新冠肺炎、是防疫破口。

藍女被邱男的瘋狂行為搞得整天畏懼焦慮,怒告邱男涉犯加重誹謗、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邱男到案認罪,北院一審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等3罪,合併判處邱男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檢方已上訴要求加重改判。

藍女另提附帶求償,主張邱男恐嚇、騷擾舉動持續近2年,害她的工作和家庭生活嚴重受影響,精神遭受莫大創傷,要求邱男賠償精神慰撫120萬元。邱男反駁指稱,藍女從事公職,上班時間還能傳訊息嗆他「信不信我玩死你」等語,可見沒有心生畏懼,所以他拒絕賠償。

法官審理認定邱男提出的對話截圖,無法證明是藍女所傳,藍女也否認是她傳的,邱男本案行為確實貶損藍女名譽和人格,使藍女因強烈羞辱感而焦慮憂慮,精神受到痛苦,衡量藍女已退休,邱男仍為工廠作業員,判邱男應賠24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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