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噸毒品原料交給民眾保管4年 蔡清祥:未來希望儘早銷毀

▲▼法務部長蔡清祥回應毒品贓證物保管問題以及國安法修法問題。(圖/記者吳銘峯攝)

▲法務部長蔡清祥回應毒品贓證物保管問題。(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檢警單位在2012年間查獲一批愷他命原物料總重約2噸,但因無力保管贓證物,就「責付」給民眾保管,而且一放就是4年,害民眾為此損失不少金錢。法務部長蔡清祥29日回應,因為存放贓證物的地方也無法保存,所以這是一個便宜的做法,並非行政漏洞。未來他也希望推動修法,希望能在判決確定前,由法院同意,事先銷毀這類毒品贓證物。

《CTWANT 》在29日做出標題為《檢警抄2噸毒原料不肯搬 一拖4年房東慘虧600萬》的報導,提到一位民眾2012年間在桃園承租一個倉庫,分租給其他人後,對方卻做起製毒生意,最後檢警單位在他承租的倉庫內,查獲2公噸的愷他命毒品原物料。由於無法運回保管,檢警「責付」民眾保管,還要他簽收「代保管單」。結果因為毒品原料易揮發、劇毒,造成倉庫內物品損毀,民眾多次向檢警反映均沒下文,甚至提出行政訴訟,也遭判敗訴。前前後後,民眾處理這批毒品超過4年、花費超過600萬元。

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這不是行政漏洞「不是漏洞!管理保存的場所不夠,量多而容納不下,所以只能用一個便宜方式,交給司法警察負責,司法警察也無法去保管,才交給其他人來幫忙管理。後來時間拖久之後,沒有積極去處理,造成人民的損失。」他也表示,會責成地檢署儘速處理這批毒品。另外也要求各地檢署,「如果接受司法警察機關移送所有贓證物,送到檢察機關都不能拒絕,都要想辦法來保管,不能再用授權給司法警察,由他們代管或代銷毀。」

蔡清祥進一步強調,這個實務上的問題,其實應該透過修法解決。「當然檢察機關本身沒有哪樣大的場地及容量,將透過修法對毒品,能在判決確定前能夠經過法官的同意並裁定,儘早銷毀,不一定要等到判決確定後才銷毀,這樣量就不會一直集中,長時間都在保管中。另外也要利用科技設備,導入二維條碼及無線射頻辨識(RFID)晶片套件管制扣押物(包含毒品)流向,還有建置扣押物暨證物監管鏈,運用區塊鏈技術強化贓證物管理,了解何人拿走,都會有一個詳實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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