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時速破112狂飆…擦撞黃牌重機「頭部重創亡」!父母心碎求償結局曝

▲▼還河西路四段重機車禍。(圖/ETtoday資料照)

▲▼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四段2017年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圖/ETtoday資料照,下同)

記者戴若涵/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四段2017年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黃牌大型重機陳姓騎士行經接近華江橋路段時,因搶道與超速的白牌重型機車李姓騎士發生碰撞,李男人車倒地當場滑行撞上前方的水泥安全島,雖經緊急搶救,仍不幸宣告不治。李男父母心碎向陳男求償,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李男母親主張,陳男2017年9月19日下午5時43分左右,騎著白牌重型機車沿環河西路四段往土城方向行駛,行經編號P130高架橋水泥柱時,想要搶先駛入左側分流道,突然往左變換行車路線。導致當時騎在左後方超速的李男與他發生擦撞,人車倒地後,繼續向前滑行,撞上路旁P129柱前方的水泥安全島,當場頭部重創,雖經緊急送醫搶救,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

▲▼還河西路四段重機車禍。(圖/ETtoday資料照)

李男父母決定提出告訴,分別向陳男求償撫養費、精神撫慰金、殯葬等費用,2人求償金額相加為712萬餘元。對此,陳男辯稱,這起車禍李男應該負擔十分之九的過失責任,自己的過失比例只有十分之一,不應該負擔全部賠償金額,事後他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新北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指出李男過世時正值盛年,李男父母本來可以安享晚年,但這起事故令白髮人送黑髮人,請求精神撫慰金及喪葬費用合理,但因李男事發時時速高達112.8公里,嚴重超速是車禍肇事主因(佔60%)、陳男為肇事次因(佔40%),求償金額得酌減,李母得請求80萬元、李父得請求91萬6千元。

由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保險給付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的的一部分,先前李男父母已領過各100萬元的保險金,而2人可以求償的金額都沒超出先前已受領的金額,法院將李男父母的訴訟駁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