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臨陣倒戈「錢他吞的」!苦命男慘被虐打2hrs…絕望撞窗墜5F亡

▲桃園地院蔡姓男法官日前遭曾姓女法官控告妨害秘密,地院29日將全案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鄭男因不堪凌虐撞破窗戶墜5樓身亡,涉案的戴、陳2嫌遭判賠近750萬元。(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莊智勝/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戴姓男子原本與好友陳男、鄭男共同經營精品買賣,不料戴卻發現2人私吞款項,因此找來另外3名好友堵人討債;陳男與鄭男一同被堵後押往大溪公墓,雙方當面對質時,陳男極力撇責,稱該筆款項全由鄭所侵占,在獲取戴嫌信任後,5人一同對鄭男施以私刑凌虐,最終鄭遭押往社區大樓後因不堪暴力對待,憤而起身撞破窗戶自5樓墜下身亡。本案在刑事方面戴嫌等人遭判1年至10年10月徒刑;民事則判戴、陳2人應賠償鄭男父母近7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內容指出,戴嫌原與陳嫌、鄭男共同經營精品買賣事業,但106年間戴卻發現陳、鄭2人疑似背著他侵吞款項,遂於該年7月下旬凌晨掌握2人行蹤後,邀集黃男、司男、彭男等3人到場協助討債。4人當天抵達新北鶯歌一處土地公廟後,由戴嫌先持利器刺破鄭男座車輪胎,防止2人逃跑,待2人現身後,立即一擁而上展開圍堵。

當時鄭男一見到戴嫌旋即知道大事不妙,立刻轉身逃跑;而反應較慢的陳男則當場遭到黃嫌手持刀具控制,隨後黃嫌、彭嫌追上鄭男,再由司嫌手持棍棒攻擊鄭男手部、腿部,致使鄭失去反抗、逃跑能力,隨後4嫌一同將2人押往大溪第四公墓內對質。

眾人抵達公墓後,陳見到戴嫌厲聲質問立即倒戈,咬定款項全是由鄭男一人侵吞,與自己無關;鄭聽聞後雖極力否認,但卻反遭陳男痛毆,還被抓頭撞向大理石牆壁,隨後重心不穩摔入一旁田埂中;而戴嫌在經過陳男解釋後,相信其說法,並認定該筆款項為鄭男侵吞,陳男也因此扭轉受害者局勢,加入以戴嫌為首的凌虐陣容,一同對鄭男暴力相向。

鄭男在公墓內慘遭一頓痛毆後,又被押往戴嫌於桃園市承租的社區5樓住處,但到了門口後戴嫌卻因沒有鑰匙,因此喚來鄭姓房東開門;房東到場後見鄭男渾身是傷、衣服破爛不堪,明顯遭控制行動時,非但沒有報警求救,在了解事情原委後,反加入戴嫌陣容,一同逼迫鄭男吐出款項以繳交戴嫌積欠之房租。

鄭男在被押進房間後,又遭到一輪痛毆,這時鄭已遭連續毆打將近2小時,精神狀態瀕臨崩潰極限,在撥打電話向友人籌錢求救遭拒後,認為自己求助無門、已無處可逃,竟於當天上午8時30分許突飛身躍起、撞破一旁玻璃窗戶,隨後自5樓高處墜下慘死。

案經審理,桃園地院認為戴嫌等6人惡性重大,因此依拘禁、致人於死罪判處戴有期徒刑10年10月、陳嫌有期徒刑8年,其餘共犯也遭判1年至2年6月不等之刑期;民事方面經鄭男父母提告求償後,法官審酌,認為鄭男被押往社區大樓後,僅戴、陳2嫌持續施暴,最終導致鄭墜樓死亡,另外4嫌則未出手,因此僅戴、陳2嫌應負賠償責任,依喪葬、扶養費、精神撫慰金等,判處2人應給付鄭嫌父母共749萬4675元為恰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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