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少女到竹東!盧男認了「計畫耍警察」 2嫌無保請回理由曝光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高雄14歲少女失蹤遭囚66小時,所幸1日被警方尋獲。其中,套房管理員王男、開車載人的盧男2人,被依略誘罪送辦。據悉,高雄地檢署複訊時,王男稱自己誤以為少女是房客,盧男則坦承受託混淆警方,擔任「煙霧彈」。檢方認為,王男涉案程度不高,盧男也已清楚交代案情,因此無保飭回、限制住居。

根據警方調查,31歲羅男透過網路聊天,以提供「手遊陪玩師」為藉口,誘使少女從高雄搭高鐵北上新竹,再將之囚禁於住所4樓夾層密室內。由於監視器拍下37歲盧男載運少女,加上羅男使用的臉書帳號持有者是29歲王男,警方很快鎖定2人,初步列為共犯。

▲▼高雄少女案,主嫌羅男移送。(圖/記者張榮恩攝)

▲主嫌羅男拒絕夜間偵訊,待隔日才會移送雄檢。(圖/記者張榮恩攝)

如今少女獲釋,羅男、盧男及王男被押回高雄偵訊。不過,主嫌羅男拒絕夜間偵訊,待在刑大拘留所,待隔天上午移送,僅盧、王訊後先行以依略誘罪移送雄檢。

王男複訊時辯稱,他平時幫羅男管理套房分租,雖然把臉書帳號借給羅男,但不知道對方用途,後來見到少女前來,以為只是來租屋的房客,不清楚囚禁一事。

▲▼高雄少女案/王嫌無保請回。(圖/記者吳奕靖攝)

▲王男稱不知情,被檢方無保請回。(圖/記者吳奕靖攝)

先前盧男被找到時,第一時間辯稱不知道少女身分,只是好心載對方北上中永和一帶。當時警方大動作出動M化車,一度在中華路2段、古亭國中以及重慶南路三段尋獲少女手機訊號,甚至在中正區埋伏,最終仍一無所獲。

現在隨著案情逐漸明朗,盧男偵訊時也吐實,坦言受羅男所託載送少女到竹東,再載著女方手機不斷在市區繞,最後丟棄台北中正橋下,以混淆視聽、誤導警方。

檢方查證中,認為王男說詞暫無可疑之處,涉案程度不高,加上盧男已全盤托出,無串證之虞,因此諭令2人無保飭回,僅限制住居。

▲▼高雄少女案/盧嫌無保請回。(圖/記者吳奕靖攝)

▲盧男坦承不諱,被無保請回。(圖/記者吳奕靖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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