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政官員爆醜聞!承辦租用國有林地鑑界 誆收「手續費」狂詐農民

貪汙。(圖/免費圖庫/pixabay)

▲公務員利用職務之便向民眾詐取財物。(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橋頭地檢署日前接獲高雄市調查處提報情資,發現某處地政事務所官員疑似利用職務上機會,謊編名目向民眾詐取財物,橋頭地檢署莊莊榮松檢察長極為重視,隨即指示由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謝肇晶、檢察官鄭子薇指揮高雄市調查處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歷經數月蒐證後,於12月24日前往蘇男工作處所及住處搜索,當場扣得承辦業務相關資料等物品,認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並有串證之虞,當場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蘇男是某地政事務所官員,得悉李姓民眾長年在高雄市某區未登錄的國有林地種植水果,於108年5月間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測量以便辦理承租使用。蘇男竟利用執行土地丈量的職務上機會,自108年5月間起至9月之期間,佯稱地政事務所及國有財產署等行政機關要收取費用為由,陸續向李姓民眾詐得11萬6千元。

經橋頭地檢署鄭子薇檢察官於12月24日漏夜訊問後,認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重大,並有串證之虞,當場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將進一步擴大清查有無其他被害人。

橋頭地檢署呼籲,民眾向行政機關申辦各項業務時,如遇公務員索取不當費用時,請務必向行政機關查證,以免受騙。如發現有不法情事,亦可向地檢署或政風單位提出檢舉。

高市府表示,地政局地政事務所蘇姓測工假職務之便,向民眾誆稱可代為處理佔用國有未登錄土地事宜,而向民眾私下收取費用,有損公務員清廉行為,市府表示深惡痛絕,決不寬貸。尤其韓國瑜市長對貪腐零容忍,要求清廉是公務人員之基本守則,決不縱容營私舞弊行為,且於各種場合皆已三令五申要求所屬員工皆應清廉自持;因此,對於蘇員將給予最重之懲處,並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

市府表示,所有濫用公權力的公務人員皆會統統法辦,政風處今年以來嚴格查察各類弊案,更將多起涉弊資料主動移送檢調,希望藉此端正官箴,還給人民安居樂業的光榮城市。

「時間對我們來說完全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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