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朋友到大甲火車站遇暴徒 男右手護身「瞬間噴血」才知被砍

▲張男右手臂遭人砍傷。(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張男右手臂遭人砍傷,所幸並無傷及經絡,目前暫時放下工作專心養傷。(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台中張姓男子上月30日晚間9點送友人到大甲火車站搭車,見有1名年約50歲的男子在站前飲酒且大聲喧嘩,上前制止並說了一句「可不可以不要在那邊大小聲」,慘遭對方持刀刺傷右手下臂,無奈地在臉書PO文「很深的一刀…社會病態」;經警了解,雙方互相認識,而砍人男子是持長條鐵片非刀子,2日晚間已查獲並到案說明完畢,而張男因精神不濟,另約時間製作筆錄。

張男在臉書貼出右手包著厚厚紗布、右手掌殘留血跡的照片,看起來相當嚇人,他文中指出,「送人去大甲火車站搭車,只說一句可不可以不要在那邊大小聲,後來原以為對方拿棒球棍,用手擋才知道是刀子,唉...洗澡都有困難,很深的一刀,社會病態...」,張表示,事發當下血流不止,「流血流到視線模糊差點暈倒」,所幸這刀並未傷及經絡,目前暫時停下工作專心養傷。

大甲警分局表示,上月30日晚間9點獲報大甲火車站前廣場有2人打架,員警到場時已無打架情況,被害張男向警表示,他認識砍人男子,是因對方當時在火車站前飲酒又加上大聲吵鬧,上前勸阻時導致對方不滿,隨即持長條鐵片欲攻擊張,張以右手抵擋,造成右下臂被劃傷,送醫包紮後已無大礙。

警方指出,昨晚已查獲砍人男子並到案說明,而張姓男子原本2日晚間要到所做筆錄,突然表示精神不濟,另外約時間再到所製作筆錄。後續若張提告將依傷害罪嫌移送、若不提告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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