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婦2度中風恐截肢!家人悄悄辦出院 狠心送「寄棺室」等死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59歲的李姓婦人,2015年時身患重病,王姓同居人與兒子因不堪照料疲累,竟辦理出院將李婦直接送往殯儀館寄棺室等死;所幸李婦兒子當天下午前往查看,發現母親還有呼吸,緊急再接回家中照料,最後李婦於1年後逝世。高雄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王姓父子遺棄屬實,分別判處2人6月、7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地院,高雄地檢署。(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高雄地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判決書內容指出,高齡83歲的王男經營中藥舖,與李婦同居多年並未結縭,2人還育有1子。隨著年紀漸長,李婦身體狀況越來越差,1994年因糖尿病、腎臟病多次住院治療,還將右腳3根腳趾截肢,並需定期返院洗腎;2009年,李婦第一次中風,住院2個多月,生活無法自理,只能由王姓父子2人輪流照料;2015年4月,李婦二度中風,院方評估李婦左腳有骨髓炎,需進行手術清創治療,但若效果不佳,恐需得截肢。

父子倆因長期照顧李婦身心疲累不堪,在獲悉李婦可能需要截肢後,竟基於遺棄犯意,於同月18日幫李婦辦理出院手續,並託付給不知情的葬儀社業者,將李婦直接送往寄棺室中等死。

同日下午李婦兒子再度前往寄棺室中查看,發現母親仍有呼吸,於是又將她接回家中照料,李婦又活了1年,才於2016年5月去世,王姓父子事後也因此遭到檢方起訴。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雖然父子倆企圖遺棄李婦屬實,但考量2人過去耗費大量金錢、精力照料病重的婦人,且事後也接其返家積極照料,應屬一時思慮欠佳才會誤觸法網,並無再犯之虞,因此各判處有期徒刑6月、7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以示懲戒,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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