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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竊烏龍 菜鳥女警明察秋毫「牽」走單車就是車主

▲李員調閱監視影像查出係車主自己將單車騎走,並非失竊。(圖/記者林悅翻攝)

▲李員調閱監視影像查出係車主自己將單車騎走,並非失竊。(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警六分局鹽埕所女警李郡棻,受理一名宋姓女子報案,其子王姓友人停放在其公寓地下室的單車被竊,李員調閱監視系統查出牽車人影像,經陳女檢視發現騎走單車的是車主,證實是件烏龍報案。

警方說,1月2日晚間10時許,宋姓女子慌忙跑進派出所報案,表示停放在建南國宅地下室的腳踏車不見了,似乎是遭人偷竊。備勤警員李郡棻聆聽宋女陳述說,12月31日其子之王姓友人至家裡跨年,王男腳踏車暫放在其建南國宅地下室,但剛發現腳踏車不見,覺得可能是因為沒有上鎖被偷騎走了,宋女怕無法對王男交代,故至派出所報案。

李員瞭解事發經過後,因宋女並非車主本人,故詢問宋女是否有向車主聯繫該車遭竊之情形,宋女表示因無王男的聯絡電話,而兒子因出國了,亦無法幫忙聯繫。

李員為防止烏龍報案,先請宋女想辦法聯繫車主本人,確認是否為車主自行騎走,並立即前往停放該輛腳踏車周邊調閱監視器,以確認腳踏車進出狀況,果然發現1名男子於2日晚間8時左右進入停車場將腳踏車騎出,經宋女指認影像中的男子應該就是車主本人,經由李員聯絡上車主確認後,才發現果然是烏龍一場。

▲警員李郡棻初派至鹽埕所2個月,遇到案件亦能不慌不忙,抽絲剝繭並積極調閱監視器釐清,足為分局同仁之表率,將受公開表揚鼓勵。(圖/警方提供)

▲警員李郡棻初派至鹽埕所2個月,遇到案件亦能不慌不忙,抽絲剝繭並積極調閱監視器釐清,足為分局同仁之表率,將受公開表揚鼓勵。(圖/警方提供)

警六分局分局長吳清飛表示,警員李郡棻初派至鹽埕所2個月,平時積極學習,雖初任派出所員警,遇到案件亦能不慌不忙,抽絲剝繭並積極調閱監視器,足為分局同仁之表率,將公開表揚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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