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度性侵單親媽媽 單身男「付不起」80萬和解金要被關4年

撿屍,性侵,扛屍,強暴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單身男性侵單親媽媽,付不出80萬無法和解。(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男子阿權參加單親俱樂部後,邀請5名成員到家裡飲酒作樂,但到了深夜他卻趁機性侵單親媽媽小鳳(皆為化名),隔天送走其他人後,又再次性侵身體不適而留下的被害人,然而挨告後因為拿不出和解金80萬元,無法達成和解,一審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上訴後遭到駁回。

據判決書,40歲的阿權加入通訊軟體LINE「單親俱樂部」群組,因此認識了小鳳,後來在104年10月3日邀請群組5名成員一起遊台中,並在晚餐後帶大家到家裡做客,不過隔日凌晨,他卻在看到醉倒的小鳳後色慾攻心,主動扶對方到2樓房間,並性侵得逞。

由於小鳳隔天起床還是覺得不舒服,因此向其他成員拒絕參與當天行程,而阿權見狀也自告奮勇說可以留下來照顧小鳳,但其他人離開後,他又再次性侵了不勝酒力的小鳳,因此挨告。

阿權在法院審理時,矢口否認犯行,直到辯論庭時才改口說自己是為了母親、年幼小孩和身障的弟弟,「因保護家人之心,使自己無法坦承錯誤」等語,化身好好先生,但法官認為他其實明知犯行,卻一再狡辯,浪費司法資源,仍將他判刑4年。

阿權後來不滿提上訴,說自己有最大努力與被害人和解,是因為被害人要求高達新台幣80萬元的和解金,對於中低收入戶的他而言太過強人所難,還要一次付清,所以沒有和解,並不是他無心,但因小鳳堅持不原諒、希望他得到應有懲罰,因此全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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