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GG!不爽行李托運要收費 出國男嗆地勤:裡面有炸彈咧

桃園機場,出境,報到,地勤,航空櫃台,旅客,出國旅遊,航空公司。(圖/記者季相儒攝)

▲陳男因不滿行李托運超過10公斤還要另外收費,憤而謊稱攜帶炸彈。(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時氣憤口不擇言!桃園機場第一航廈16日下午驚傳台籍旅客攜帶炸彈,航警獲報後第一時間前往調查,立即將聲稱持有炸彈的陳姓男子(60歲)逮捕,經訊後才發現,原來只是虛驚一場;陳男供稱,因到台灣虎航櫃台辦理報到準備出國時,發現行李托運需要另外收費,因此才會憤而謊稱行李內放有炸彈。目前陳男在訊後以遭航警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移送法辦。

航警初步調查,發現陳男經常搭乘飛機出國旅遊,原本預定於16日下午5時10分搭乘台灣虎航航班前往澳門,在出境前前往櫃台辦理報到時,地勤人員表示托運行李超過10公斤需要另外收費,並依照慣例詢問行李內是否放有違禁物品;陳男聽聞要另外收費後相當氣憤,怒脫口謊稱「行李裡面有炸彈咧!」

地勤人員聞言後臉色大變,為航班安全起見,依照程序通報上級處理,並通知航警前往現場了解。航警事後以X光機檢查陳男行李,並未發現可疑、爆裂物品,隨後立即將陳男逮捕帶回偵訊。

陳男得知自己闖下大禍相當懊悔,態度放軟,向航警供稱,雖然自己出國經驗豐富,但這是他第一次搭乘廉航出遊,並不知道若行李重量超過10公斤還要另外收取費用,因覺得相當不合理,一時氣憤難耐,才會謊稱行李內裝有炸彈。

儘管陳男事後坦承「炸彈」只是信口胡謅,且航警也未查獲爆裂物品,但由於陳男行為已經造成恐慌,明顯觸犯《民用航空法》,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在訊後即將陳男移送法辦,這趟還未踏出國門的澳門行也宣告泡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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