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持中國一次性護照並不容許 旅行業別便宜行事

▲▼中國護照,護照,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圖/視覺中國)

▲中國護照。(圖/視覺中國)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顏姓男子跟團至俄國旅遊,並從中國邊境持用中國一次性護照進入俄羅斯,遭戶政機關廢止台灣戶籍及註銷中華民國護照,陸委會7日晚間說明,此舉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針對此個案,會設法協助解決,但仍呼籲,國人持中國一次性護照仍是不被容許的,旅行業不要便宜行事。

陸委會說, 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護照。其立法意旨係為避免民眾有雙重身分,造成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情事,並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考量。國人如有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護照之行為,是違反兩岸條例之規定。

針對此事,陸委會說,有關民眾因旅遊意圖而持用中國大陸一次性護照乙事,鑒於此種中國大陸一性次護照並非兩岸條例第9條之1立法當時所設想的類型,本案相關人員是否有領用中國大陸一次性護照之主觀意圖、構成身份轉換及如何適用兩岸條例等法律層面疑義,並考量其法律效果對民眾權益有重大影響,本會於6日邀集相關機關了解事實態樣,將續邀各有關部會賡續研議,審慎處理。

對於本次個案,陸委會將會商相關機關設法協助解決,但也重申,國人類此持用中國大陸護照之行為,無論是否為一次性旅行專用護照,是不被容許的。政府呼籲民眾及相關旅行業者未來不要便宜行事,應先在台灣辦妥前往相關國家旅行之簽證,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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