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臘肉類含有不少油脂。(示意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燒臘快餐店劉姓女收銀員上班時,因為地板都是肉類油脂非常地滑,因此重摔跌倒骨折,事後便憤提告老闆張姓婦人,而檢方也認為資方應該要有相應的預防性設施與作為,因此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其起訴。
據《聯合報》報導,劉女去年4月16日開始在張婦的燒臘快餐店工作,並擔任收銀員,但去年7月28日上午她為了接電話快步移動,但因為地板長期被有食物油脂,加上地面濕滑因此不慎滑倒,造成臉部擦挫傷,顏面骨骨折、右側顴骨封閉式骨折,臉、頭皮及頸挫傷等傷害,事後便提告。
檢方調查後認為,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及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因此認定張婦有過失,後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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