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8月…清晨4點吵吃「阜杭豆漿」 交往3月閃婚夫妻判離

▲夫妻為要不要吃「阜杭豆漿」大吵。阜杭豆漿是知名店家,天還沒亮就有很多人排隊。(圖/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張姓男子和黃姓女子交往3個月閃婚,他不滿婚後多次衝突,指控妻子凌晨4時要他買「阜杭豆漿」,拒絕後對方竟狂哭,且她每月生活開銷竟高達7萬8772元;黃女則反控丈夫會動手打人,雙雙請求離婚。新北地院近日判准。

判決指出,張男因工作所需常往來兩岸,和黃女在2013年3月交往,同年6月就結婚,育有一女;結婚前,張的親友都認雙方對彼此個性、價值觀等都不甚熟悉,故多不贊成「閃婚」。

張男指控,妻子婚後有各種離譜行為,例如她懷孕期間,不斷以為他才生小孩、幫他懷孕很辛苦,並以其有產前憂鬱為由,對他提出各式各樣要求,若未能滿足其要求即大吵大鬧。張說,2014 年1月23日,凌晨4時硬被妻子叫醒,要他開車至車程近20分鐘的「阜杭豆漿」買早餐;他覺得太遠,希望她換一間近一點,對方竟勃然大怒、狂哭將全家驚醒。

▲▼阜杭豆漿的燒餅和蛋餅頗受好評。(圖/資料照)

張男說,妻子對父母很不禮貌,多次見到父親,問候方式不是叫爸爸,而是「欸」。張男控訴,有次在上海機場,妻莫名妙將他要給客戶當禮物的香菸盒拍落在地,還當眾呼他巴掌;他自衛還手一揮,妻卻向娘家及家人造謠,稱當天被打到腦震盪。

黃女則反駁說,懷孕8個月時,某天早上因想喝豆漿,且認丈夫對食物美味要求頗高,便提議至阜航豆漿享用;沒想到卻遭有起床氣的丈夫大聲責罵,他並跳起來用雙手用力壓住她的臉,作勢要打人,造成她臉部紅腫疼痛、驚嚇過度哭泣。

黃女表示,每次見面都主動跟公婆打招呼、聊天,常在丈夫不在台灣期間,買東西帶女兒去探望公婆,反倒是丈夫看到母親及家人常視若無睹,真是惡人先告狀;至於上海機場一事,她誤解丈夫買給客戶的菸品是要自己抽,雙方有所爭執,但事後她即不再表示意見,丈夫卻公開大罵「賤女人」還動手。

▼阜杭豆漿是許多人的愛店。(圖/資料照)

法官認為,兩造感情基礎本不甚穩固,婚後共同生活期間,雙方於逐漸發現彼此價值觀歧異,及他方在人格特質上缺點時,均未能以有效、理性方式溝通化解,並各自檢討反省,徒然希冀對方能為己改變;致短短一年共同生活期間衝突頻繁,彼此心結及怨懟更日益累積擴大,終使當初邁入婚姻激情消磨迨盡,因此判離。

另外,黃女請求170萬元損害賠償,法官認為,黃女婚後即懷孕並離職,配合張男到大陸共同生活,其後更全職在家照顧子女、操持家務,婚後家庭財產的增加貢獻度實不亞於張,因此可獲142萬1158元。至於女兒監護權部分,法官判給張。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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