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照書念又打瞌睡遭資遣 國中女師提告辯:眨眼瞬間

▲汪師表示,因為校方和學生雙邊排擠,才會教學不力。(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汪姓教師不滿學校以「教學不力」為由資遣,提行政訴訟。他被控上課念課本、看影片都未做解釋,草率帶過,又被拍到打瞌睡的照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因此判決汪師敗訴。

判決指出,校方受理檢舉,組成調查小組討論汪師的教學成效,後以「教學不力」為由資遣,包括無力經營班級、指使學生留到晚上9點處理導師私人事務,以警告或自白書恐嚇學生不得張揚。教書部分,只會照著課文念、看太陽馬戲團或卓別林的影片也沒有加以解釋,「老師只說下一段很好笑」,甚至被拍到在打瞌睡的照片、學生繳交作業也僅以「結構鬆散」為由退回等

對此,汪師反駁,學生只是拍到眼睛一眨的瞬間,而且他們無心上課才會草率地寫下「看影片」,並且得知正在輔導期,所以特別吵鬧,校長也以自身權力介入調查小組人事,「在校方與學生雙邊排擠下,喪失教師尊嚴和專業自主權。」

法官認為,司法權無從取代行政裁量權,尊重高度屬人性、高度科技性的判斷都有其不可替代性,所以僅用公認價值觀、判斷依據、以及法定程序來檢驗行政機關。根據學生證詞、13個班級的問卷結果,可見原告並未改善教學成效,還有照片中雙手自然下垂、頭後仰閉眼酣睡狀,都與說法相異,「原告主張皆無可採」,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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