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轉未打方向燈害騎士撞上遭輾斃 竹科男判賠595萬

▲右轉未打方向燈,竹科工程師害死騎士判賠595萬。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黃姓竹科工程師2年前開車行經新竹寶山路時,突然右轉要進加油站,詹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慘遭另一輛轎車輾斃;法官審理後認定,黃男不但突然減速右轉又沒有打方向燈,是肇事主因,判刑6個月,必須賠償死者家屬595萬元。

這起事故發生在103年3月9日晚間9點多,黃男開車準備右轉進加油站,後方詹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車尾,連人帶車滑進內車道,蘇姓女駕駛來不及煞車當場輾過,詹男送醫後不治。

黃姓竹科工程師當時受訪表示,「我們要慢慢右轉進來加油,切進來加油,他(詹男)因為速度很快,我們速度很慢,他不想減速,要閃我們,一閃就先撞到我左後方。」

當時黃姓工程師在現場不知如何是好,事後辯稱是詹姓騎士滑手機才會撞上他的車尾,加上蘇姓女駕駛超速才會輾過詹男,不認為自己有過失。「他只有擦撞到我們,但失衡往前走的時候,失衡往左邊偏,後方車才追撞他。」

但法官審理認為,黃男右轉時不但突然減速,又沒有打方向燈才是肇事主因,而且至今未坦承犯行,也沒有和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嫌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民事部分,法官考量死者結婚不到4年,家中2名年幼孩子頓時失去依靠,判黃姓工程師得賠償595萬元。至於輾斃騎士的蘇姓女駕駛,因為閃避不及、無從防範,當時檢察官認定她沒有過失,因此處分不起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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