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司機妻:6/12是我先生孩子這輩子最痛苦煎熬開始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大都會計程車事件演變成羅生門,呂姓女乘客表示已備案,要求對方拿出行車記錄器;林姓司機也強調指控絕非事實,表示已採取法律途徑,捍衛他的清白和家人權利。林妻沉痛地在先生的臉書發文,「從6月12號這天開始,是我先生和我的孩子這輩子最痛苦,也最煎熬的開始。」

▲呂小姐指控本來要到新莊,但林姓司機卻將她與另名閨蜜載往基隆,還好隨身攜帶電擊棒才脫險。(圖/翻攝「爆料公社」臉書粉絲專頁)

林妻說,呂小姐12日在臉書發文指搭了先生開的計程車,長串的內容都在詆毀、誣告先生的清白,「因為呂小姐的不實指控,讓我先生、我、孩子們,要接受fb上3萬多人的分享,幾千則未經求證內容人的謾罵與傷害。尤其是我先生,受到多人用不堪的字眼羞辱與汙衊他,甚至把他視為變態,想對呂小姐及她閨密有非份之想。」

林妻表示,認識他們的親朋好友都知道,先生是位非常溫和善良的人、好先生和好爸爸,從不會隨便傷害他人,卻因為呂小姐,「讓我們全家遍體憐傷,呂小姐,你也有家人,可曾想過今天如果這件事發生在自己或家人身上,那種痛不欲生、行屍走肉的感覺,你能體會嗎?」

林妻指出,呂小姐發文後,讓他們全家接受臉書上的謾罵與羞辱,身為林太太的她有幾點疑問,「呂小姐的客訴語音檔中說在林森北路上車,但事實上車地點是在光復南路,呂小姐連自己在哪上車都說不請楚,因為她喝了酒。」

林妻說,呂小姐和客服說,當天的車資為1400多元,事實上車資為1170元,顯然與她說的不符;如果先生真有非分之想,他需要繞那麼大一圈來做這件事嗎;呂小姐說司機的總總讓她感覺非常害怕,那為什麼在下車去廟裡借廁所時不向廟公求助,還坐回原車要求到下個地點?

林妻說,呂小姐向媒體指控,司機多繞想多賺點,那為何她多付1000元的車資,司機馬上打電話進客服,要求客服聯繫歸還多付的1000元?

林妻寫道,盼呂小姐拿出證據佐證,如果不是,希望妳能出面還原事情真相,給先生和家人一個公道和清白,「到底誰是受害者,誰又是加害者,相信事實很快就會撥雲見日。」

▼呂小姐在臉書控訴司機。(圖/翻攝「爆料公社」臉書粉絲專頁)

▼林妻的PO文。(圖/翻攝林姓司機臉書

▲▼大都會計程車PO出司機的行跡圖和遠通收費明細,澄清「沒往基隆開」。(圖/翻攝「178叫車」臉書粉絲專頁

●林姓司機的聲明:

以下要我本人所做的幾點澄清和聲明
*米字後方的文字為我本人想說明和澄清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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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閨蜜喝醉要先送閨蜜回家
叫了大都會的車子
一上車我就說我們要到新莊
閨蜜睡著,我也小咪了一下
醒來發現在高速公路上

*當時是在市民大道上而非她所言在高速公路上

我就問司機:我們要到新莊欸這裡是哪裡?
我問了好幾次司機一直不說話
最後火上來吼他,他才小聲說這裡是基隆

*公司有調閱車輛行徑軌跡圖,證實車輛並未行駛至基隆,而我也沒有答覆這裡是基隆。

我說你現在馬上旁邊停,他死都不停

*她沒有要我停車,而是又改口說她要去樟樹一路,所以我就在往五股的方向上了高速公路走高架路段,途中她說想上小號,非常急,要我馬上停車,我告訴她這裡是高速公路,我只好從環河北路下了交流道幫她找尋廁所,在延平北路上她看到對面有一座廟,她要我停在那裡讓她們去廟裡上廁所,幾分鐘以後她們上車,與她口中的阿姨通了電話後,又說要去新台五路二段X號

*請大家想想,如果我讓兩位小姐如此害怕,為何當呂小姐跟閨蜜在廟宇下車,說要去上廁所離開後,還要再度回來搭上我的車???(下車前還先預付1000元的車資)

我馬上打給我阿姨問阿姨家的地址
(阿姨家在汐止,離基隆最近)


*因為她們都有喝酒,講話則有點語無倫次,從她們上車後,就不斷更改要去的地點,我為了要確認還接過她手機跟她阿姨通了電話,確認地址後,我從重慶北路上了高速公路

我跟司機說:你現在馬上載我們到汐止xx路,不然我們就報警

*一路上她支字未提報警的事,與事實完全不合

他一開始不說話往汐止開,到汐止後說他找不到路

*下了汐止交流道左轉大同路,就離目的地不遠了,所有路線我都清楚,並非她所言找不到路,(公司有我的車輛軌跡紀錄,也已經確認過)

*一切有公司的定位軌跡圖可以做為佐證

我對阿姨家路有印象,就跟他說怎麼走
快到的時候他本來不停下來


*它是一個社區,我開到中庭去,門口有警衛,我怎麼可能不停車?!

我說:停車!!你再不停車我就尿尿在你車上

*這句話是在三重路段時說的,所以當時我才會從環河北路下交流道,好讓她們去廁所

他不停,最後我拿電擊棒出來他才嚇到停車

*從她們上車到下車,我都未見到她們口中的電擊棒,更不可能會有因為電擊棒一說才嚇到停車,與事實完全不符

到了之後馬上帶著閨蜜跑進社區等我阿姨
我阿姨下來接我們時(等了5分鐘左右)
我轉頭過去看他竟然還在社區門口不走


*因為她借廟宇廁所時,她已先預付1000元車資,在到達目的地時又支付全額車資,後來我回憶起多收1000元車資,所以我在門口等待是想把預收的1000元還她,並非她所言我還不離開。

上去阿姨家之後,司機透過大都會電話打來說
我掉錢在車上一直要我下去拿


*我開離社區後,開到大馬路上,馬上打電話回報公司,剛剛客人多支付1000元車資(而並非她講的掉錢在車上),我請公司與她連絡,詢問如何把錢送還,最後公司向我回覆,對方說:1000元不用歸還。

我說不用了,還一直講
最後火大罵完他掛掉= =
打去大都會客服客訴,客服只是一直道歉說以後不會派這輛車給我
我說:這不是派不派給我的問題,而是如果發生了什麼事誰要負責
客服就一直道歉,沒有要把他停機的意思= =
生平第一次遇到這種可怕事
還付了一千多的車錢,整個超火大超無言

*計費方式全是照表收費

事非黑白證據會說話,這篇不實的報導與捏造的內容,經大家的轉載、分享,以對我造成重大的傷害,嚴重毀謗我林茂榮和家人的清白與名譽,我也已經採取法律途徑,還我清白捍衛我與家人的權力。

最後,我也感謝留言上相信我相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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