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手機不看路!社區入口處遭撞骨折 賠償金「打3折」

▲邊講手機邊走路挨撞,賠償金額打3折。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手機族或低頭族要特別注意,王姓男子走在車道上被轎車撞上,導致他骨折擦傷,王男憤而提告;但法官認為,當時他是邊講手機邊過馬路,沒有注意來車是肇事主因,要付7成責任,原本判賠44萬「打3折」變13萬。

「我沒有看到他走出來啊,一下就給他碰到了啊!」肇事的林先生還原當時撞到人的情況,去年2月11日早上6點多,他開車來到汐止東勢街這處社區,在入口處撞到王姓男子,當時王男邊講手機邊走過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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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遭撞導致骨折、多處擦傷,要求要賠償58萬,但法官認為,他沒有注意來車就穿越車道,要負7成責任,原本判賠44萬元,打3折後判賠13萬。不過,肇事車主還是覺得金額太高。「40萬我就沒錢啊,我幫人家倒垃圾,一個小時才100元,弄下來2個小時而已都沒有了。」

律師陳克譽表示,「今天行為人過馬路,沒有注意左右方的來車,而且加上當時又是天雨的狀況,所以認定說行人他負的是肇事的主因。」社區入口處就是車道,加上還有上坡,車速不到5公里,而王男沒有注意來車才會被撞上,因此雙方都有責任。(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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