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14人交保 張家瑋補作文逃過羈押

▲ 殺警案交保劉芯彤萬少丞等5人報到,法警:要帶作文簿。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夜店殺警案13名被告獲交保遭撤銷,台北地院17日上午重新開庭,法官裁定14人交保,主嫌曾威豪保金由5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在押周柏諺以50萬元交保,張家瑋直到下午才補交作文,差點遭到羈押。(看更多~酒店妹排排站)

台北地院7日裁定,殺警案主嫌曾威豪、劉芯彤等13名在押被告,各以30萬元到500萬元不等交保,每天深夜不得涉足聲色場所、每週要到法院報到並限期交出20篇作文,題目包括「什麼叫義氣?」、「做好人很難嗎?」等,但檢方及被害刑警家屬不服裁定,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台北地院今天上午重新開庭,傳喚17名被告,被告依規定要先交5篇作文,法警還不忘提醒他們要記得帶作文簿,張家瑋聲稱忘記帶作文簿,請父母回家拿來,審判長楊台清聽到有人忘記帶作文簿表示,外界責罵不斷,但寫作文意在讓被告真心反省,他要問是否有找槍手代工寫作文?「自首可以減輕」,結果沒人舉手。

▼ 寫20篇作文反省!殺警嫌,交保裁定考量。

合議庭訊問後裁定,曾威豪保金由500萬元提高為1000萬元,劉芯彤、萬少丞等人依然交保,改為每週4天到警局報到;另外,在押周柏諺因為無逃亡之虞,改以50萬元交保,蕭叡鴻等3人羈押但解除禁見。

13名被告之一張家瑋因為沒寫完作文又沒帶來,張男一開始解釋不知道怎麼寫,後來改口說已寫完草稿,只是還沒謄寫在簿子上,合議庭法官決定若下午沒看到他的5篇作文,就改為羈押,他的親友在下午兩點多拿出作文,張家瑋得以交保回家,最後總共有14名被告獲得交保。

台北市警局信義警分局刑警薛貞國去年9月14日凌晨在松壽路的夜店前處理聚眾鬥毆,遭幫派分子「中山好青年」成員群毆致死,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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