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到男友打工處求復合 老闆娘性虐她:肖查某、不要臉

▲台南一名大學剛畢業的女子到男友打工處求復合,竟被女老闆關到地下室性凌虐。(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23歲陳姓女子6月初大學畢業時,被交往兩年的同班許姓男子提分手,不能接受的她多次到男友打工的寵物店哀求復合;14日再度來到時,竟然遭到50歲未婚張姓女老闆與許男聯手性凌虐。檢方當月底以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向法院聲請羈押張女與許男獲准。

陳女與許男是交往兩年的大學班對,女方卻在6月畢業時突然收到男友提出分手的簡訊,想要見面問個明白,男方卻總是避不見面,她於是天天到寵物店找人。

案發當時,張姓老闆娘先將陳女誆騙至寵物店地下室,隨即變臉用「肖查某」、「沒見過妳這麼不要臉的」等語進行辱罵,並拉扯衣物、徒手抓傷她胸部,還拿掃把戳下體,又拿電蚊拍恐嚇「再來亂就電你」。陳男此時進入店內,見狀不只不施救,還幫忙壓制手腳、毆打。陳女一片癡情換來如此對待,聲嘶力竭地崩潰哭喊「對不起!請原諒我!」才在數小時後被放走,隨即去驗傷提告。

張女與許男被拘提到案後,向檢警否認犯行,並表示生活「被嚴重騷擾」、想讓陳女「知難而退」,但仍然被檢方以加重妨害性自主罪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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