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向法院聲請將李宗瑞羈押禁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逃亡23天的富少李宗瑞23日晚間8點30分到台北地檢署投案,檢方漏夜偵訊,認定李宗瑞涉犯性侵重罪,有逃亡及串供之虞,24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而涉嫌藏匿李宗瑞的陳美蘭則在台中自首後,被依藏匿人犯被告身分,24日凌晨0點15分也到北檢,進入偵查庭複訊。
李宗瑞於23日投案後,隨即遭檢察官訊問。李宗瑞接受偵訊時表示,他23日透過友人連絡父親李岳蒼表明要「投案」,李岳蒼隨即找律師到彰化與李宗瑞碰面,並由律師連繫北檢檢察官後,再由律師陪李宗瑞抵達北檢,李岳蒼則自己先行離去。
對於檢方訊問,李宗瑞否認有迷姦、偷拍性愛影片、照片一事,他強調是兩情相悅的合意性行為,沒有「偷拍」影片,更沒有散布出去。
李宗瑞表示,因為不想再害父母及友人們遭約談,加上父親李岳蒼日前也喊話,希望他趕快出面,他才決定要投案。不過,檢察官對於李宗瑞的供詞,持保留態度,並認定他涉性侵重罪,有逃亡、串供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24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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