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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一名女學童1月時向許姓國畫老師請教石頭彩繪,卻遭許姓國畫老師強吻性侵猥褻得逞,隨後女童祖母向警方報案,彰化地院14日判處許姓男子8年有期徒刑。
57歲的許姓男子為某國小的外聘國畫老師,1月間女童拿著石頭彩繪作品前往許姓男子的工作室,希望許姓男子指導。許姓男子卻利用機會,撫摸性侵猥褻女童得逞,女童經掙脫後回到祖母開設的店舖,向祖母哭訴;女童祖父母帶著女童到許姓男子工作室興師問罪,許姓男子當場下跪道歉。
許姓男子在法庭辯稱,當天中午酒醉腳軟才會蹲下,不是下跪,也不知道女童祖母為何罵他打他。不過法官認為,許姓男子當天酒醉程度不足以影響他的認知與記憶,依女童祖母指責男子的內容,許姓男子應該知道事態嚴重,怎麼可能默不吭聲被打。
地院判決書指出,許姓男子所為對女童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造成極大不良影響,又矢口否認犯行,未向女童表達歉意,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嫌,判處許男有期徒刑8年,全案仍可上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為人師表竟做出這種勾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