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籍董姓女律師2018年4月未依規定事先申報,攜帶一塊0.999公斤黃金條準備出境台灣,當場遭查獲後被依洗錢防制法處68萬餘元罰鍰,她不服後,向財政部關務署提告,主張該黃金條是母親遺物,不會買賣純屬自用,應不必申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她解讀規定錯誤,又沒有詢問做確認,本身有過失,判她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2019-11-20 13:09「這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一名女網友14日表示,她廁所看到一支「iPhone」沉在馬桶底,上面還蓋著一條「黃金」,讓她傻眼直呼,「我只是想上個廁所,沒想到遇到如此人間奇景。」
2019-09-14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