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 熱搜關鍵字 > 財團法人法

財團法人法

【長榮經營權爭奪3】律師:張榮發基金會不應淪「炒股工具」!

長榮集團經營權爭奪戰越演越烈!掌握長榮國際28.8%股權的張榮發基金會,因其在股權結構居於長榮集團上層,長年來是爭奪長榮經營權的兵家必爭之地。台北地方法院10月7日裁定,指派七位臨時董事進駐張榮發文教基金會董事會,這七位新董事都是由前董事長鍾德美所提供的名單

【長榮經營權爭奪1】大同翻版!張榮發基金會爆 萬年董事長退幕後操盤

大同經營權爭奪戰甫落幕,如今長榮集團內部為經營權爭奪,正上演兄弟鬩牆的戲碼!立場偏向大房長子張國華、號稱「萬年董事長」的張榮發文教基金會前董事長鍾德美,雖已卸任董事長,但她向台北地方法院推薦的7位臨時董事獲法院全數採納,引發外界議論。

時力黨團提案修法 收受大陸政治獻金最重處10年徒刑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26日召開記者會,提出《財團法人法》與《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針對收受大陸政治獻金、未依規定之期限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永然、陳贈吉/國土計畫須兼顧宗教自由保障

《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中已經增加宗教用地規定,也期盼內政部能夠在《都市計畫法》中,比照《國土計畫法》增訂宗教區的明文規定,讓宗教團體受《憲法》第13條宗教自由的保障能更臻完備。

陳冲病癒馬不停蹄 提宗教團體納入財團法人法規範

前行政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演講時針對財團法人法提出四大建議,包括對大小型財團法人的分流管理、宗教團體納入規範、督促大型財團法人成立自律組織,並重新檢討財團法人免繳所得稅的66項稅法。

《財團法人法》2019年上路 公平會訂定3草案預告後發布

《財團法人法》預計明年2月1日上路,公平會為配合訂定子法,並於委員會通過「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工作計畫暨經費預算及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編製辦法」等3項草案,後續將辦理預告程序。

劉昌坪/綁手綁腳的《財團法人法》恐澆熄公益熱情

非營利組織的財團法人,無論成立先後或規模大小,都是為了服務公眾,為政府分擔了該做的工作,理應視財團法人為夥伴關係,盡可能提供支援和協助,而不是將其看成是被監督的下級機關,否則只會澆熄絕大多數為社會無私奉獻的財團法人之熱情。

《財團法人法》將鬆綁上路 律師憂公權力恐介入太多

立法院三讀通過《財團法人法》,預計將在明年2月1日實施。新法對財團法人的成立、監督都採取更嚴厲管制手段,甚至可以政府預算回贈的方式,買回財團法人。律師劉昌坪就擔心,新法上路後,可能使公權力更多強制介入財團法人的事務,未來恐怕會引起更多爭議。

李永然、陳贈吉/合憲的《宗教基本法》讓宗教自由法制化

跨黨派立委提案連署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可成為未來內政部在擬定《宗教團體法》草案時所依循的立法準則,更可凸顯我國《憲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人權立國」精神,讓我國的宗教自由保障法制與世界先進國家接軌,成為華人社會的宗教立法先驅。

李永然/宗教團體納管?先制定基本法保障宗教自由

宗教自由屬於人權的一部分,宗教團體應該是在保障「宗教自由」的前提下進行管理,先制定《宗教基本法》,確立宗教自由的框架,再制定《宗教團體法》,將宗教財團法人、宗教社團法人和一般的寺廟、宮廟等納入管理。

李永然/宗教財團法人應排除於《財團法人法》規範

《財團法人法》應排除適用「宗教財團法人」的討論,朝野立委針對宗教團體應以特別法另外規定達成共識,建議制定一部《宗教基本法》,將我國《憲法》第13條規定之「宗教信仰自由」具體立法保障。

宗教團體有特殊性 盧秀燕籲:《財團法人法》修法要全面考量

國民黨台中市長參選人盧秀燕今(8)日前往台中中山公園參加台中市佛教會主辦的佛誕節浴佛園遊會,針對佛界人士擔心《財團法人法》修法可能會損及宗教團體權益,她表示,宗教團體有其特殊性,修法時需特別注意,應該要做全面考量,自己也會加強監督。

李永然/《財團法人法》適合規範宗教財團法人嗎?

《財團法人法》草案如三讀通過後,若未排除「宗教財團法人」的適用,則《財團法人法》將一體適用於宗教財團法人,但宗教財團法人性質上究竟不同於一般財團法人,建議應先訂立《宗教基本法》,將宗教自由保障具體化。

投保中心是財團法人 李復甸:台數科喪失購買東森電視資格

行政院上週四通過法務部擬具的「財團法人法」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前監察委員,現任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李復甸11日投書《中國時報》表示,若按照「財團法人法」立法意旨,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就是政府可以控制的部分,那麼投資人保護中心便受限於投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句話說,在黨政軍退出媒體一股不留的法律規定下,台數科因投保中心的參股,而喪失購買東森電視的資格。

政院拍板財團法人法防肥貓 點名蔣經國基金會、中技社

行政院會6日拍板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針對由中央政府捐助、低度管理的165個財團法人,決定要進行高密度管理與監督,並且董監事原則為無給職,禁領雙薪;財團法人財務必須透明,需建立人事、會計、內控和稽核機制;制定財團法人合併或退場機制,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若無法達成當初成立目的,政府得命其解散。

抑制國家之瘤!內政部修人團法 徐永明建議加入誠信申報

針對內政部計畫翻修「人民團體法」,強化婦聯會等政治團體的公開透明,規定其有申報財務、年度預決算等相關義務,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建議,應該參考甫通過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中的「誠信申報機制」,規定相關團體要在一定期限內,向內政部申報財產,否則將處以一定金額的罰緩,「有明確法律規範,才能真正檢視這些已快成為國家腫瘤的各機關所屬財團法人。」

「沒月退俸+專職」才能領薪 財團法人法修正防堵肥貓

過去退休官員擔任公辦財團法人董監事,除了退休俸又有月薪,被批評為雙薪肥貓,行政院14日通過「財團法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此特別防堵,未來公辦財團法人的董監事都將採無給職,除非「沒月退俸+專職」,才可以領月薪。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