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震房屋受損找建商修復!消基會提醒「1個關鍵」 無法興建可解約

▲▼0403花蓮震災,北濱地區受災建築配圖。(圖/記者湯興漢攝)

▲0403花蓮強震導致不少建築受損,消基會表示,若在保固期內,可由建商負責維修處理。(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花蓮0403規模7.2強震,造成全台不少地區傳出建築物龜裂或結構損壞情事。消基會今(16日)表示,已完工的建築,若在保固期內,可由建商負責維修處理,若不在保固期間內,可由建商協助找原廠商付費修繕。至於興建中的房屋,若因天災導致房屋不能繼續興建時,雙方可同意解約,賣方(建商)應將所收價款按法定利息計算退還買方。

花蓮強震後,全台各地都傳出建築物龜裂或結構損壞,花蓮更發生房屋倒塌及傾斜。消基會接到消費者來電諮詢,詢問還在交屋程序的房舍出現嚴重龜裂,是否可以解約退房;或地震嚴重晃動導致大樓外牆磁磚嚴重脫落,修理費該由誰負擔,以及有沒有機會和建商協商,尋求免費(或部分)的修繕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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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表示,已經完工的建築,根據現有定型化契約規定,若在保固期內,可由建商負責維修處理,若不在保固期間內,可由建商協助找原廠商付費修繕。同樣的,根據現有「公寓大廈規約範本」,若外牆磁磚或飾面材料如有新增剝落,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在一個月內開會討論,並通報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若在保固期內,可由建商負責維修處理,不在保固期則由建商協助找原廠商付費修繕。

至於建築物的保固期時間,消基會指出,「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7條有規範保固期限及範圍,結構部分(如: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頂、樓梯、擋土牆、雜項工作物涉及結構部分等)負責保固十五年,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如:門窗、粉刷、地磚、防水、衛浴設備、廚具、對講機等)負責保固一年。

至於還在施工中房屋,消基會指出,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24條,若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房屋不能繼續興建時,雙方可同意解約。解約時賣方應將所收價款按法定利息計算退還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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