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模毒趴嗨到失神…傳播妹叩密醫打針害命痛哭:只是想救她 下場出爐

▲▼W飯店郭姓小模。(圖/翻攝臉書)

▲郭姓小模在W飯店毒趴嗨到失神,傳播妹「醬醬」找密醫打針害她送命,北院6/23判醬醬7月徒刑。(圖,/翻攝郭姓小模臉書)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郭姓小模2017年到W飯店,參加「土豪哥」辦的毒趴,狂嗨3天3夜後出現神智不清、甚至痙攣抽蓄等狀況,在場的劉姓傳播妹「醬醬」找來密醫打針,不料小模挨針後重度昏迷、大小便失禁,一行人將她丟包醫院後不治;「醬醬」先前出庭時,痛哭表示「我當下只是想救她」,北院6月23日依違反《醫師法》,判她7月徒刑(超過6月不得易科罰金)。

郭女自2017年12月4日起,參加土豪哥在W飯店的毒趴狂嗨3天,期間不眠不休混用多種毒品,於7日凌晨出現神智不清、胡言亂語、反覆脫衣,甚至全身痙攣等狀況,不料土豪哥等人沒將她送醫,反倒聽從傳播妹「醬醬」提議,找來密醫替郭女打針,但郭女挨針後持續昏迷,一行人便在上午10點將她丟包醫院,急救後仍不治。

參與毒趴的人各被判刑,法院本依《轉讓偽禁藥致死罪》一、二審判土豪哥10年徒刑,但法醫檢驗後,發現導致郭女死亡的毒藥成分,與土豪哥等人所提供的不同,更審改依《轉讓禁藥罪》判土豪哥2年10月,而打針的密醫則判刑9月。

檢方認為,「醬醬」打電話找密醫是共犯將她起訴;醬醬3月31日於北院表示,郭女當時意識不清沒人敢幫忙,淚訴「我只是要救她」,律師則稱醬醬不認識密醫,也搞不清楚他有沒有醫師執照,事後還給了對方2500元車馬費,主張醬醬沒有獲利、也不是共犯。

但法官認為,醬醬與密醫共同犯《醫師法》28條,「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於6月23日判她7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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