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零食誘小5女童進員工休息室 超商店長趁機伸衣摸胸

▲2名國小女童遭人摸胸猥褻。(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30多歲王姓男子在國小附近經營便利商店,小學生放學時常進入店內消費,2016年10月間在店裡見到2名國小五、六年級女童,先是贈送零食飲料,進一步認識2人後,再請她們到員工休息室看電視,藉機將手伸入女童衣服內摸胸得逞。王男到案後堅稱,「絕對沒有猥褻女童」,不過因測謊未過,檢方今依對未成年人猥褻罪將其起訴。

起訴指出,王男當時藉由請吃零食認識2名女童,沒多久又見2人進入店內,他就請對方進入員工休息室看電視,卻趁她們專心看電視時,將手伸進衣服內撫摸胸部;隔月,王男竟食髓知味,又再度請2人到休息室內,以同樣手法猥褻得逞。

隨後,其中一名女童和家人聊天時,提起被王男摸胸不太舒服,事情這才曝光,女童父母氣得報警處理。王男到案後堅持否認犯行,辯稱雖然多次讓2人到休息室寫功課、看電視,但絕對沒有猥褻女童;不過檢方讓王接受測謊未過,再加上女童指證歷歷,因此將王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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