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年起買飲料、麵包...塑膠袋要收錢!7大類店家將限塑

▲未來購買手搖杯,需自費買提袋。(塑膠袋示意圖/記者黃心瑀攝)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環保署擬將從2018年開始擴大「限塑令」實施範圍,新增7大類店家,預計將會有7萬商家受到影響。這也代表未來民眾買手搖飲料、麵包等等物品,都須自備購物袋,否則就得自費購買塑膠袋使用。

台灣塑膠袋使用率高,即便環保署從2002年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不得提供免費塑膠袋,不過狀況卻仍舊不見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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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於28日提出將擴大措施的使用對象,將納入藥妝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商家,至於塑膠袋付費金額則由業者自行決定。

不過環保團體表示,將價格提高確實會減少民眾購買意願,但通路商卻能因此獲利,認為應該要從根本防治,向生產者課稅。

另外,政府也鼓勵多使用雙北地區現有的「環保二次袋」,將購物袋和垃圾袋結合,減少更多塑膠袋的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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