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販、外燴辦桌勞工明年納入勞基法 工時、工資有保障



▲未來小吃、冷飲攤等勞工將適用勞基法(圖/資料照片)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為保障未分類其他餐飲業工作者的勞動條件,勞動部預告,明年元旦起,夜市、菜市場的小吃攤、冷飲攤、外燴辦桌等勞工,工時、工資、休假等須依《勞基法》規定,僱主也須幫其提撥勞退新制退休金,預估受益人數約1萬9千人。

勞動部表示,考量勞動者勞動權益均應受保障,從事這類性質的工作者均適用該法,不過自營作業者或無酬家屬工作者,因不具僱傭關係,所以不受勞動基準法規範。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未來攤販、外匯雇主所提供給勞工的工資、工時、職業災害補償等勞動條件,均不得低於所定標準,員工每天正常工時8小時,加班最多4小時,最高不得超過12小時,加班有加班費,例假、特休假,且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為受僱勞工申報提繳新制勞工退休金。

另外,還有家事服務業、其他社會服務業(如:助選人員)、職業運動員教練等,還未納入勞基法保障,勞動部也正在討論研擬辦法。

▼外燴辦桌人員工作相當辛苦(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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