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女兒沒一個親生的! 浙江男離婚後驗DNA結果超悲催

我們想讓你知道…孩子很無辜...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浙江一名男子與女友在一起第二年就當了爹,後來兩人登記結婚,妻子又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本該是幸福的一家五口,但他一直聽朋友說妻子有「小王」,也開始覺得女兒不像自己,經過質問,妻子坦承與前男友暗中往來,兩人爭吵、離婚,而他帶3個女兒去做親子鑑定,沒想到都不是他親生的。

▲浙江一名男子接連戴綠帽,3個孩子都不是親生的,不少網友直呼「悲催」、「被雷劈都沒這麼準」。上圖為示意圖。(圖/取自微博)

根據《中國寧波網》報導,上述男子小甄來自廣東,5年前透過朋友聚會認識比他小2歲的溫州女子小羽(化名),兩人很快就同居;第二年,小羽生下一名女兒,小甄沉浸在初為人父的喜悅中。

2012年11月,小甄與小羽登記結婚;2013年3月,小羽又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本該是幸福的一家五口,但小甄從朋友那裡聽說,妻子在外面有第三者,他也開始懷疑妻子,甚至覺得大女兒不像自己。

經過質問,小羽坦承與前男友暗中往來,小甄非常生氣,自此之後,兩人經常發生爭執。2013年6月,兩人辦理離婚手續。

雖然婚姻結束,但小甄仍心存希望,想確認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骨肉。2014年5月,他帶著3個女兒到浙江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進行DNA比對,結果卻發現沒有一個孩子與自己有血緣關係

「我這不是白白地為別人養了3個孩子,白白地付出了金錢、精力和感情嗎?」小甄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小羽賠償撫養費6000元(人民幣,下同)及精神損失費2萬元。

法院日前判決,被告對原告隱瞞了女兒非親生的事實,違背夫妻之間應該互相忠實的義務;被告與他人生育孩子,也違法了公德良俗,並致使原告把3個孩子當成親生進行撫養,在物質以及精神上都予以付出,應認定被告的不忠實行為侵害原告的人格尊嚴,應返還原告為撫養3個孩子所花的費用,並賠償其因此受到的精神損害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法院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返還撫養費6000元並賠償精神損失費2萬元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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