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漱口水騎車被酒測 警未給漱口判無罪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您知道漱口水可能會影響酒測值嗎?去年(2014)3月28日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騎機車出門遇到警察攔檢,因為一路上一直含著漱口藥水,直到臨檢時才吐掉,因此被起訴酒駕。但法官查出漱口藥水含酒精成分,員警未依規定讓他休息15分鐘及給水漱口,執法程序有嚴重瑕疵,判陳男無罪。

咕嚕咕嚕含著一大口漱口水,就是這個動作,讓陳姓男子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陳姓男子去年3月28日,在新北市環河西路被攔檢酒測,酒測值高達0.38毫克,他強調,當天他因為舌頭發炎,所以用漱口水漱口,為了殺菌才一路含著漱口水騎車出門,直到遇到警察攔檢,才將口中的漱口水吐掉,沒兩三分鐘就被酒測,根本沒時間時間漱口。

海山分隊長陳均百表示,「當時陳男是聲稱自己沒有喝酒,是使用了漱口水,我們警方不知道漱口水是否含有酒精成分,但是陳男告知自己沒使用酒精飲料,所以警方依規定使用酒精濃度檢測。」員警表示,現在市面上漱口水種類繁多,有酒精、沒酒精,無法立即判斷,容易造成誤會。

藥劑師趙子豪說,「市面上的漱口水有含酒精的,殺菌力比較好,有含酒精的大概就是4.6%。如果你含著,10秒內吐掉大概都測得出含酒精成分。現在也是有不含酒精的漱口水,就是比較不刺激,也不會被測出酒精。」

儘管漱口水的酒精濃度,在使用者休息一下後通常會自動揮發,但避免爭議的最好辦法,還是一句老話,「喝酒不開車」,所有含酒精濃度的都別碰,保證罰單不會來。(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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