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乾風暴/用到芊鑫違法二甲基黃 下游增至12家


▲使用芊鑫違法二甲基黃的下游廠商增至12家。(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豆乾染上違法色素「二甲基黃」,衛福部食藥署17日指出,有問題的「芊鑫豆製品乳化劑」下游由11增至12家,使用到二甲基黃的問題產品需在20日前辦理自主回收、下架,目前已回收2311公斤。食藥署代理署長姜郁美再次呼籲,如果豆製品業者使用到「芊鑫豆製品乳化劑」,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退回原購買廠商。

因為德昌豆乾違法使用二甲基黃引起的調查,食藥署指出,截至103年12月17日上午10時止,總計出動54人次,稽查155家次,有使用二甲基黃之問題產品已下架、回收2311公斤,另外,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回報芊鑫實業社下游業者更新為12家,分別為宜蘭的禾成行、桃園的林三奇、新北的國哲行、台中的松順行、屏東的陳宛蔚、基隆的國全、桃園的瑋順行、新北的萬信公司、台中的宏奇商行,與新增的新北永順行,其餘新北的方大與正欣食品行則是已經停業。

食藥署指出,研究顯示二甲基黃可能令實驗動物罹癌,但並未有足夠證據指出從膳食中攝入該染色料對人類健康的影響,不過二甲基黃非台灣準用的色素,依據103年12月10日總統令公布修訂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食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情形,不得製造、販賣、公開陳列,違者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到2億元罰緩,另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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