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代孕女真槍實彈又不給錢 男5年後才知女兒已被送養

▲代孕會衍伸許多問題,台灣還在研議相關法令。(圖/達志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台中市50多歲張姓夫婦膝下無子,找上21歲魏姓女子協議代孕。魏女還同意與張男「真槍實彈」,順利懷上一女嬰。然而,魏女此時要求先付58萬元酬金卻被拒絕,憤而與張男斷絕往來。張男始終看不到女兒,5年後問戶政事務所,才知道女兒已被送養,憤而提出收養無效及監護權訴訟。法院一審判決張男勝訴。

在科技業工作的張男透過網路認識家住新竹的魏女。魏女因為急需用錢答應借腹生子,也同意「真槍實彈」,2008年12月連續兩天與張男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很順利地懷上一名女嬰。但當她與姊姊一同索取酬金58萬時,張男卻提出經DNA鑑定後再分期付款。魏女覺得受到羞辱,憤而與張男斷絕聯絡,並在女嬰出生兩個月後將之出養給別的家庭。

張男在女兒出生的2009年8月打電話給魏女要求認領遭拒,4年前也接到魏女電話,說生活困難拖欠保母費,但在匯款給她之後仍然看不到孩子,向戶政事務所求助,才知道女兒早已被出養,憤而提出收養無效及監護權訴訟。張男認為,魏女明知他渴望孩子,也有連繫管道,出養卻不詢問他意見,應屬無效,並表示他和妻子都有高學歷、經濟無虞,會給孩子更好成長環境,也願同意孩子與養父母定期連繫。

新竹地院一審認為,魏女當初向法院聲請出養認可時,謊稱不知女嬰父親是誰,出養未經生父張男同意,並不合法,故判決收養關係不存在,張男勝訴,擁有監護權。但女童的養父母又表示對判決不服,將會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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