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存摺赫見「爛客王XX」 賣家參考用不起訴

網路轉帳備註「爛客王XX」,買家怒告妨害名譽。

東森新聞記者高華襄、黃淳璟/台北報導

新北市王姓男子在網路上買了一個皮套,他不滿意品質想退貨,請賣家退錢,到銀行刷存摺時,卻發現賣家在退款轉帳紀錄上竟然將他註明是「爛客王XX」,氣得控告賣家妨害名譽罪;賣家則澄清說,這個註記是自己參考用的,不知道對方也會看到。檢察官認為賣家沒有要公開罵男客戶的意圖,因此不起訴。

拍賣網站上的手機皮套玲瑯滿目,價錢又划算,王先生越看越心動,當下買了手機皮套,但收到貨不滿意,要求賣家退錢,想不到去刷個存摺,竟發現對方罵他是奧客。

存摺上的備註欄清清楚楚出現五個大字「爛客王XX」,讓王先生氣炸了,要告賣家妨害名譽,一個字求償1萬元,總共5萬元;但賣家喊冤說,這個註記是讓自己對帳用的,不曉得會出現在對方存摺上。

類似這樣的轉帳附註,跨行轉帳的話只有匯款方才能看到,巧的是,王先生和賣家都在同一家銀行,才會發生賣家打字買家也看得到的窘狀。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將賣家不起訴處分。

另外,還有人發揮創意,讓存摺變成另類賀卡,6筆6千元的轉帳存款,附註欄全都寫了一個字,合起來就是「老婆生日快樂」,這個驚喜讓很多人看了大呼好浪漫。存摺附註欄其實最多只能打出5到7個字,字數不多,卻也要小心別亂寫,以免引發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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