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上于美人節目訴家暴遇害 狠夫重判20年

我們想讓你知道…遭到家暴不應一再容忍。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曾經在藝人于美人的節目上,訴說遭家暴經過的台中市女計程車司機陳秀華,節目播出1個月後,為了向前夫索討欠款竟然慘遭殺害,31日最高法院宣判,涉嫌殺妻的計程車司機陳建財依殺人罪判處20年徒刑確定。

58歲男子陳建財(有偽造文書前科)與48歲被害人陳秀華同是計程車司機,各有一次婚姻紀錄,兩人在高鐵台中站排班認識進而交往,民國97年5月間結婚,性情暴戾的陳建財婚後常毆打陳女,還要求她代為償還債務。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女提出家暴、傷害等告訴並申請保護令,後來陳女多次誤認陳建財有悔意,念及夫妻情面撤回告訴,也應允借支相關訴訟費用,卻仍遭暴力相向。陳建財雖答應按月還陳女3萬元,事後卻未履行。

兩人在99年11月間離婚後,每當陳女提出還款要求,就會遭陳建財恐嚇及毆打。陳女在遇害前曾上藝人于美人主持的「非關命運」節目,訴說遭家暴經過,節目播出1個月後,她就慘遭前夫殺害,于美人還因此自責落淚。

陳建財去(100)年5月15日約陳女碰面,陳女想藉此索討欠款,她應陳建財要求而發生性行為後,要求他還錢,陳建財一氣之下拿剪刀猛刺陳女脖子一刀,刺入深度約9公分,陳女死亡,陳建財隔日凌晨向警方自首。

法院一審判處陳建財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審酌陳建財刺完陳女一刀後無再續行刺,還用手按壓她的傷口,心性尚非極端凶殘,且他是累犯,假釋門檻較高等,依殺人罪判處陳男20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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