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光也有「虎女郎」 和空姐在體院樓梯間嘿咻

我們想讓你知道…在樓梯間不會被看到嗎?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已婚的前中華男籃國手李雲光和蕭姓女子發展婚外情,遭李妻提告。11日板橋地院開庭時,李妻驚爆丈夫和小三之前就外遇,簽下「不再往來」的切結書後,又趁著她出國時,先在大兒子房間發生關係,後在體院的樓梯間性行為;不過,李妻已原諒丈夫,唯獨對哭泣又鞠躬認錯的蕭女堅持告到底。

據悉,李雲光17歲就當選籃球國手,雖然只有173公分,但出色的防守為他贏得「小老虎」美稱,退休後則轉任教練。不過,他卻像老虎伍茲一樣意外爆出「虎女郎」,而且這個「虎女郎」還是小他14歲的女學生。

現年43歲的李雲光在民國86年任職於景文技術學院時,認識了小他14歲的蕭姓女學生;婚後某日,他巧遇擔任空姐的蕭女,並發展出婚外情,先是在去年4月趁著李妻出國期間,在大兒子的房間內發生關係,2個月後,又在台北市立體育學院體育館樓梯間發生關係。

事後,李妻在李雲光車上發現口紅印的飲料罐,整起外遇事件才爆發。板橋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3人多次調解,李雲光也在11日的準備庭中認罪,李妻便撤回對丈夫的告訴。不過,她沒有原諒蕭女,因為蕭女在最後一次調解庭中突然要求增訂保密條款,「 不知用意何在」。

法官將蕭女部分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蕭女啜泣指出,因為聽從律師朋友的建議,才會要求增加保密條款、保護雙方,沒想到和解因此破局。蕭女坦承「沒考慮到李妻心情」,便表態願意撤銷條款,還向李妻鞠躬,「向曾犯過的錯感到抱歉」。

蕭女委任律師表示,蕭女犯後感到後悔,願接受高於新台幣100萬元的和解金等條件,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並考慮給予緩刑自新。法官則說,全案仍轉圜空間,雙方可私下再做協調,如果雙方和解,可在11月25日宣判之前呈報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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