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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美菊

指揮交通致死二審判有罪 女義交陳美菊崩潰痛哭

5年前,台北市萬華區發生一起車禍,當時一名義交陳女士在指揮交通,讓直行車暫停禮讓左轉車,沒想到後方一名機車騎士沒有理會管制,直接撞上左轉車死亡,陳女士二審遭判業務過失致死,27日她出面控訴司法聲淚俱下直說,這樣誰還敢當義交?

快訊/女義交釀死亡車禍 二審逆轉依業務過失判有罪

5年前台北市萬大路和西藏路口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女義交陳美菊指揮一部自小客車左轉,導致直行的汪姓騎士撞車身亡,死者家屬指控女義交和林姓駕駛過失致死,一審法官認為交警的指揮優先於交通號誌,判處無罪,16日二審大逆轉,陳女涉業務過失致死罪,改判3月徒刑,林男2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指揮交通出人命 義交吐訴背後辛酸

屬於服務性質的交通義勇警察,每天得早起在各大路口指揮交通,沒想到因此造成死亡車禍,甚至被起訴,讓不少人覺得未免太倒楣,若事故都要怪到他們身上,那以後誰還敢當義交?

指揮大於號誌釀車禍 女義交一審無罪、二審煎熬

發生在5年前,台北市萬大路和西藏路口一起死亡車禍,死者家屬認為是女義交指揮出錯才會釀成車禍悲劇,指控義交和小客車駕駛過失致死,一審判無罪,法官認為交警的指揮優先於交通號誌;死者家屬再上訴,二審16日宣判,這位在萬華分隊當義交的陳姓婦人透過同事轉達,1年來、一、二審官司讓她備受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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