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羈押的刑事被告在《憲法》上基本人權的保障,與一般人民並無不同。去年底修正的《羈押法》也涉及羈押中刑事被告宗教自由的保障,不過條文中提到宗教活動、宗教師、宗教人士的用語,其具體內涵及涵攝範圍仍莫衷一是。
2020-02-05 12:50去年底立院三讀通過《羈押法》修正,將條文增加至117條條文,可謂是對羈押之刑事被告人權保障的一大進步。其中,增訂第11章「陳情、申訴及起訴」,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因而《憲法》第16條有關人民訴訟的權利及訴訟防禦權,在押被告也應享有。
2020-02-03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