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藥頭棄屍防風林「野狗啃咬手腳只剩骨」 毒販判刑17年

▲槍手槍殺殺手。(圖/視覺中國)

▲毒販開槍殺害藥頭,判刑17年定讞。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南毒販林文宗,不滿吳姓藥頭咬出他販毒,害他遭檢警單位查辦,2022年10月間邀出吳男談判,一言不合之下,連開2槍殺害吳男,並棄屍在防風林內,屍首遭野狗啃咬。最高法院審理後,將林男判處有期徒刑17年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不滿吳男供出他是毒品上游,在2022年10月29日上午,找吳男到北安橋下見面,林男還找了謝姓、杜姓兩名手下開車。一夥人見面後上車,車子在行經臺南市七股區往將軍區臺17線公路北向路段,林、吳2人起了口角,林男拿出預藏的槍枝,連開2槍,在車內殺害吳男。

眾人隨後決議棄屍,將車輛開到臺南市安南區北汕尾防風林巷內棄屍。2天後,林男先打電話告知律師自己殺人棄屍的犯罪事實,隨後3人又開車返回棄屍地點,將手槍2枝、制式子彈2顆及非制式子彈46顆等犯罪工具,棄置在防風林外沙灘蚵堆內。3人丟棄犯罪工具後,沒多久屍體就被民眾發現,屍體甚至已經遭到野狗啃咬。檢警單位循線逮捕林男等3人,並依照殺人、棄屍等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等3人坦承不諱,一審法院認定林男成立自首,依法減刑,將林男判刑17年,開車的杜男判刑10月、協助棄屍的謝男判刑8月。全案僅林男上訴第二審,二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仍將他判刑17年,林男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8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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