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邀專家學者探討數位服務平台之新時代管制

圖1:上午場次以「再訪通訊傳播事業結合管制處分與其附款」為討論方向。(圖/世新大學提供)

▲ 上午場次以「再訪通訊傳播事業結合管制處分與其附款」為討論方向。(圖/世新大學提供)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2024傳播產業發展高峰論壇 - 數位服務平台之新時代管制研討會」本(3)月26日在世新大學召開,聚集了來自學界、產業界及政府部門的專家學者,共同探討在數位時代下,傳播產業所面臨的新挑戰與管制策略。世新大學校長陳清河在開幕致詞中指出傳播產業目前面臨來自NCC、公平交易委員會、數位發展部及文化部等四大主管機關的交叉管制,不過這樣的管制是否過於沉重,以及能否順應數位時代新的產業環境,其實對於人工智慧時代的到來,應該有更新的想法。

上午先由清華大學通識中心黃仁俊教授以報告人身分提供了深入的學術分析,認為現行數位匯流的課題是由兩個獨立機關所控制,分別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通訊傳播委員會」以及競爭法的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逐漸發展出行政處分附附款的「雙刃性」。 此細膩調控之手段需有細膩的主管機關,融合行政罰法的思考,以達行政管制之理論與實務相互融會貫通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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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新大學廣電系何吉森教授則從實務角度出發,指出主管機關的附款在理想上是為了使行政處分更具體,讓行政行為更自由,並在依法行政與行政目的之間取得平衡。然而,實際情況卻是這些規定在不同價值之間產生了矛盾,可能會限制產業的發展,因此應當小心避免傷害到在地文化與內部多樣性。

然而數位服務平台在現在的管制層面涉及了包括至少如消費者保護、市場競爭、資訊隱私與安全,以及遏制不實資訊傳播等不同的面向,在數位時代已經不是傳統的管制手段所能處理。下午場次世新大學則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將焦點集中在「數位服務平台管制規範:數位中介法的可能功能與調適」的主題。

圖2:下午場則聚焦在「數位服務平台管制規範:數位中介法的可能功能與調適」的主題。(圖/世新大學提供)

▲ 下午場則聚焦在「數位服務平台管制規範:數位中介法的可能功能與調適」的主題。(圖/世新大學提供)

STBA陳依玫秘書長以需要一場改變網路巨擘全民運動為主題進行一場「有感」與談,強調傳媒、新聞、文化創意者等均與大型數位平台開始對抗,對於傳媒業者之當責與相關營運、內容與人力成本,大多成為數位平台之養分,並不公平。商業電視台所成就的是整體生態系而對於台灣整體社會具有極大的重要性,我國因此需要一個對稱之管制環境,並應在政策上更加鼓勵商業電視台。對於平台巨擘,也期待與本地電視台彼此能成為真正的品牌夥伴,共榮互惠,也能使品牌變現。

本次論壇不僅提供了一個多元交流的平台,也凸顯了在數位化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傳播產業如何適應和因應新的管制框架,並為未來的政策制定和產業發展提供了豐富的思考與建議,而未來我國對於傳媒產業與數位平台之管制應予以平等對待,期能迎來一個更優質且平衡的傳媒產業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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