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遇害少年曾被霸凌 官媒批校方和事佬心態

▲▼陸13歲少年遭同學「鐵鍬虐殺」 其中一人竟是「同桌」。(圖/翻攝新京報)

▲陸13歲少年遭殺害,3名同班同學坦承犯案。(圖/翻攝新京報)

文/中央社台北22日電

河北邯鄲初中生被3個同儕殘殺至面目全非後屍體埋在蔬菜棚震驚各方,因被害人生前在校曾遭凶嫌霸凌,中國官媒央視批校方,把打鬧視為非霸凌的和事佬心態,辜負辦教育立德樹人的使命。

央視網評公眾號21日發表文章指出,梳理近年來見諸媒體的校園霸凌案件,很遺憾相當比例的學校在「裁判」時表現是不合格的,有時甚至是令人悲憤的,擔不起「立德樹人」的使命。

文章說,尤其不少學校習慣性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總是寄望在學校「內部消化」,最為公眾和輿論詬病,但事實上,眾多校園霸凌行為、事件甚至案件,學校循著強迫「內部消化」思維是消化不了的。

文章指出,「家醜不可外揚」這樣陳舊的觀念該轉變,「霸凌不存在,就是孩子間打鬧」這樣的老思維該革新,學校管得了,就要嚴管厚愛;學校管不了,那就該用法律維護學生的權益、維護學校的名譽。

文章說,凡涉及校園霸凌的問題,學校身為第一責任人,有責任有義務也有條件展現更大作為。

河北省邯鄲市未成年殺人埋屍案發生於本月10日,3個初中生涉嫌設害13歲的死者王子耀,他的面部被硬物打得面目全非,屍體埋在蔬菜大棚裡。

王子耀及3個罪嫌都不滿14歲,都是父母不在身邊的農村「留守兒童」,凶嫌犯案後沒異樣,回家照常玩遊戲,隔天繼續如常上學。

中國最高檢察長應勇20至21日視察寧夏固原、銀川表示,未成年無故殺人致使被害人身亡,符合追訴(起訴及起訴後的審理、執行)條件者應依法究責,並說零容忍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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