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少女遭學長7次「揉胸戳下體」還拍照!父控社福機構擺爛

記者戴上容/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12歲少女美美(化名)因家庭因素,進到財團法人三重某社福教育機構,未料,課程期間遭到14歲學長揉胸、戳下體,次數多達7次。美美爸怒批該機構事發後沒通知監護人,近期判決出來,肇事同學和家長人間蒸發,他哭訴無門。對此,記者採訪連繫後,該機構回應,一切依法處理。

▲▼ 12歲少女在新北三重某社福機構學習時,遭到同學摸胸和下體,次數長達7次,少女父親憤而報案。(圖/記者戴上容攝)

▲12歲少女在新北三重某社福機構學習時,遭到同學摸胸和下體,次數長達7次,少女父親憤而報案。(圖/記者戴上容攝)

受害少女美美爸向《ETtoday新聞雲》投訴,家裡之前有些狀況,女兒美美2022年7月被轉介到這家社福機構,7月中,美美在機構課程期間被14歲學長揉胸、戳下體,「一周內多達7次」,更扯的是,對方甚至拍照留影,非常惡劣。

▲▼ 12歲少女在新北三重某社福機構學習時,遭到同學摸胸和下體,次數長達7次,少女父親憤而報案。(圖/記者戴上容攝)

美美爸氣憤表示,他身為法定監護人,但該機構卻只和祖母聯繫,他在2個月後才得知女兒受辱,憤而提告,向該機構教師詢問,但教師推說機構監視器不能提供,且不斷踢皮球說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他們管不了。

「諷刺的是他們自稱教育改革單位!」美美爸痛批,案發在機構內,根本是該機構教師未盡責、疏於管理,他覺得這家社福機構打著慈善名號卻不做事,讓無辜的孩子受傷。如今刑事、民事判決出來後,機構完全不關心,肇事孩子、家長也人間蒸發,判決書宛如廢紙。

對此,該機構表示,確認男同學真的有猥褻事實後,已立刻請該男同學離開機構,至於當時沒有受害人監護人(即父親)的聯繫方式,進一步詢問受害人祖母時, 祖母也反對通知受害人父親。

該機構說,此事件後續通報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家防中心)處理,所有程序都有依照性平法規定進行,並透過家防中心密切聯繫,確認安排適合的機構,陪同受害者出席相關程序及出庭,並提供適當的輔導諮商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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