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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一300.3公里下營系統有女站立分隔島 國道警平安載離

▲國道1號300.3公里下營系統路段中央分隔島上,竟有1名女子站立該處,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接獲民眾報案,立即出動巡邏車到場將她載離。(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國道1號300.3公里下營系統路段中央分隔島上,竟有1名女子站立該處,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接獲民眾報案,立即出動巡邏車到場將她載離。(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國道1號300.3公里下營系統路段中央分隔島上,竟有1名女子站立該處,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接獲民眾報案,立即出動巡邏車到場將她載離,初步了解疑該41歲胡姓女子與人吵架,負氣下車坐在分隔島,全案由國道四大隊新營分隊處理中。

▲國道1號300.3公里下營系統路段中央分隔島上,竟有1名女子站立該處,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接獲民眾報案,立即出動巡邏車到場將她載離。(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勤指中心15日上午1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有1名行人於站立於中央分隔島,隨即派遣新營分隊巡邏車前往查看,第四大隊接獲民眾報案:國道1號南向300公里處下營路段有1名行人站立於中央分隔島後,隨即派遣新營分隊2部巡邏車前往,約於南向297公里起,2部巡邏車在不影響行車安全之虞執行警戒管制,待車速減緩後由其1部巡邏車前往報案地,將41歲胡女載返新營分隊,員警後續通知親友帶返。

經員警了解,胡女自述原為駕駛,因有情緒相關問題,將車輛停在內側車道後下車,並逕自走入中央分隔島,乘客隨即接替駕駛離開現場,全案由四大隊新營分隊依規定處理。

▲國道1號300.3公里下營系統路段中央分隔島上,竟有1名女子站立該處,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接獲民眾報案,立即出動巡邏車到場將她載離。(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四大隊藉此呼籲民眾除非緊急狀況,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0條規定,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規定,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處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若民眾因生、心理因素無法繼續駕駛,應下交流道或至安全處所休息或換人接替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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