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上廁所包包轉身就不見 紅衣姐「關鍵2分鐘」露餡挨罰6千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一名女子去年10月間進入車站某廁所,離開時把包包忘在裡面,當下立即折返回去,沒想到包包已經不見了,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發現身穿紅衣的阿鳳(化名)不僅撿走包包,還在她回去找尋時,在原地待了大約2分鐘才離開。台北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阿鳳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全案仍可上訴。

▲▼廁所,公廁,女廁。(示意圖/達志影像)

▲阿鳳撿走別人忘在廁所裡的包包,因而挨告。(示意圖/達志影像,非事發地點。)

判決書中記載,失主去年10月間因為將包包遺忘在廁所隔間裡,1分鐘內馬上折返回去尋找,但因為隔間有人在使用,她便在外等候,接著廁所門打開,一名紅衣女子快步離開,她再度進入隔間,就發現包包不見了,於是立刻向警方報案。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發現失主離開廁所時,曾與紅衣女擦身而過,而紅衣女進入隔間後有向外張望了一下,接著失主便跑回廁所尋找包包,從失主離開再折返確實只經過不到1分鐘,紅衣女則是在進入廁所隔間2分鐘之後才離開。

後來失主的包包被清潔人員在公車站的垃圾桶內發現,但裡面的證件、信用卡、現金和部分物品已經遺失,iPhone手機和名牌皮夾倒是被留了下來。由於失主指認的紅衣女髮型、身形、體態、衣著都與阿鳳相符,也與將包包丟進公車站垃圾桶的人一樣,檢警很快便循線找上阿鳳。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阿鳳撿到他人的遺失物,卻沒有送交有關單位招領,反而占為己有,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考量到她是初犯,但侵占之物價值非低,最終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