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回顧/懷疑被綠…19歲男把41歲女友勒到脫糞 日記懺悔獲輕判

▲▼台北市大同區赤峰街命案!男手腕脖子刀傷 脖掛紅繩,屋內還有一具女屍。(圖/記者趙永博攝)

▲19歲張男懷疑自己被綠,竟狠心將41歲女友殺害。(圖/ET資料照)

記者陳韻如/綜合報導

台北市大同區赤峰街一處加蓋民宅2019年3月間曾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情殺案!19歲張姓男子因不滿41歲的曾姓同居女友到男同事家過夜,雙方爆發爭執後,他憤而將曾女勒斃後自殺未遂。法院審理時,他寫下日記「想妳思念妳」、「我好後悔所做的事」,充滿「對最愛最愛的人」的悔恨。法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嫌將他判刑13年。全案定讞。

據了解,19歲的張男原先與姊姊、父親同住,張母因智能受損,長年在療養院居住,但張爸工作也不穩定,張男14歲那年,還因罪入獄,社會局原想安置姊弟倆,但性格內向的張男不願配合,堅持留在原住處。

當時轄區內的林姓警員,見年僅14歲的張男獨居,擔心他走偏時常去探訪;單身的林警負擔較少,見張男不願被安置,便邀他同住以便就近照顧,2人雖無血緣關係卻情同父子,張男更從林警身上得到一直缺乏的父愛,這段緣份成為一時佳話。

▲▼台北市大同區赤峰街命案!男手腕脖子刀傷 脖掛紅繩,屋內還有一具女屍。(圖/記者趙永博攝)

▲張男犯案後一路伴屍到深夜,直到曾女同事找不到人,上門尋後人全案才因此曝光。(圖/ET資料照

直到張男上了高中夜校與曾女認識,2人進而交往同居,但交往期間,2人就經常為了曾女多次到男同事家過夜而發生爭吵,2019年3月間曾女就曾提出分手,但遭到拒絕。直到同年月15日,張男又發現曾女替男同事保管錢,便氣得偷走女友放在包包內的提款卡盜領4萬元現金。

事隔一周後,曾女於2019年3月22日出門後就再也沒回家,甚至失聯不接張男電話,張男得知後當場氣炸,連班也不去上,就在家裡等到24日曾女回家,但不管他怎麼詢問,曾女置若罔聞,還自顧自地換衣服準備出門上班。

張男當場被曾女舉動激怒,憤恨交雜之下,徒手將曾女勒斃,力道之大還導致曾女脫糞,穢物弄滿床單衣物,張男當下還將曾女拉至浴室內清洗,最後再將裸屍抱回床上,一路伴屍到半夜。直到曾女同事上門找人,他傳訊息給對方,「我先走了,對不起」後便輕生。

曾女同事當下驚覺有異,嚇得連忙通知房東報警,但進到屋內後,卻驚見曾女陳屍在床,且身體早已冰冷僵硬,而張男則頸部大量出血,經緊急送醫搶救後,張男撿回一命。

一審法官在審理期間,張男親友拿出他寫的日記,內容都是,「想妳思念妳」、「我好後悔所做的事」,充滿「對最愛最愛的人」的悔恨,而當時律師也請求法官考量張男年紀尚輕,從輕量刑。而法官審理後,認定張男頗有悔意,因此一審將他依殺人罪嫌輕判13年,盜領部分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

全案後續上訴到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張男家暴殺人犯行明確,且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再上訴到最高法院,亦將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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