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遇警盤查當街脫褲露鳥竟沒事 不起訴理由曝

▲桃園市李姓男子去年5月間在八德區騎車外出,突然拉下外褲與內褲向路過2名女子露鳥猥褻挨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一名男子遇到警方盤查竟脫褲子露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市一名楊姓男子(33歲)今年8月間因交通違規遭員警攔查,在盤查過程中,員警請楊男掏一下口袋看有無違禁品,但楊男竟直接脫下褲子露鳥,還把褲子拿在手上甩,結果掉一包毒品,楊男堅稱褲子不是他的,但警方仍依妨害風化將他移送,檢察官檢視員警密錄器後,認為楊男是為了證明清白才脫褲露鳥,而且也拿雨衣遮住下體,因此偵結不起訴。

檢方指出,楊男是今年8月4日凌晨3時許,在一處路口因交通違規被警方攔下盤查,警方懷疑他身上藏有違禁品,要求他配合,楊男先掏出皮包後,員警要求他掏一下褲子口袋,以證明清白。

楊男說「褲子沒有,而且這又不是我的褲子」,隨即開始脫褲子,露出下體,並把褲子拿在手上甩,這時一包毒品從褲子掉出,楊男堅稱褲子不是他的,所以毒品也不是他的,但警方仍依法移送。

檢方偵訊時檢視員警的密錄器,發現盤查過程中楊男是為了向員警證明褲子不是他的,所以才脫下褲子甩,而且後來也有用雨衣遮住下體,認定他沒有妨害風化的犯意,因此偵結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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