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勸別違規左轉 女司機嗆「欠人罵、腦子進水」判賠4萬

▲▼計程車。(圖/Pixabay)

▲Uber計程車女運將不爽女乘客害她被後車按喇叭,沿途辱罵出氣被判須賠償。(示意圖/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位女子去年(2022年)搭Uber計程車,提醒女運將別違規左轉,卻遭對方沿途咒罵「衝三小」、「腦子進水」等語,並停在快車道上驅趕「妳下車!滾!」女乘客用手機錄音蒐證提告,要求女運將和提供Uber平台叫車服務的優步公司賠償共40萬元,女運將自認委屈,反批女乘客高傲。台北地院審結,認定優步公司並非派遣計程車載客的公司,判女運將單獨賠償精神慰撫4萬元確定。

本案女乘客是使用Uber APP叫車的常客,去年5月17日晚間6點多,她搭本案女運將駕駛的Uber計程車途經北市和平東路,見對方企圖左轉,連忙提醒前方路口禁止左轉,不料惹惱女運將開始碎碎念,女乘客怕發生危險、要求下車,女運將直接停在快車道轉身打開後門,朝女乘客大吼「滾!妳下車!滾!」

女乘客噤聲隱忍,女運將破口大罵「笑死人!哩衝三小!」、「欠人罵」,女乘客回嘴「我是好意,那邊不能轉」,女運將暴怒「好意妳個頭!車我的,怎麼樣!」、「是妳開車還是我啊,笨蛋!眼睛拿來裝飾的啦,腦子進水!」、「妳母卡好(台語)」等語,女乘客低聲安撫「沒關係啦,妳慢慢開啦,小心點就好」,女運將冷回「囂張無落魄的久(台語)!」

女乘客飽受驚嚇、提前下車,以沿途用手機錄音內容為證,告女運將胡亂辱罵不休、造成她的人格受侵害,且衝突發生前,女運將就有急踩油門與緊急煞車等危險駕駛舉動,因此要求女運將跟優步公司連帶賠償精神慰撫10萬元,並主張優步公司另須依《消費者保護法》支付懲罰性賠償30萬元。

女運將自認沒過錯,反批女乘客態度高傲、語氣輕蔑,要她從敦化南路慢車道左轉,害她被後車按喇叭,而且是女乘客說要下車,「我能不讓她下車嗎」,所以轉身幫對方開車門,見對方坐著不動,才氣得數落對方,沒想到對方故意偷錄音,女運將請法官同情她每天為生活打拚,疫情期間仍辛勞工作,頂多賠3000元。

法官認為即使女乘客偷錄音,但女乘客本身就是對話者,也沒偽造變造女運將亂罵人的內容,女運將僅因被後車按喇叭就情緒失控羞辱乘客,對話錄音清晰可證,已達難以忍受的人身攻擊,判女運將須賠償精神慰撫4萬元,女運將上訴表示委屈,仍被北院二審駁回上訴而確定。

不過法官查明優步公司提供叫車平台服務,跟實際派遣計程車載客的「優酷」公司是不同的獨立公司,旅客契約主體為Uber乘客與優酷公司,不能無限上綱要求優步公司負擔共同侵權或《消保法》賠償責任,此部分判女乘客求償敗訴,女乘客沒上訴已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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