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拿私密片逼分手砲逞慾!完事竟喊「2周後再一次」:我有備份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顏姓男子拿著性愛影片、私密影像,要求小美與他來場「分手砲」,沒想到完事又要求2周後再一次。(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顏姓男子先前與小美(化名)交往,相愛的過程中合意拍下私密影片,沒想到顏男分手後竟以影片作為要脅,2度逼小美來一次「分手砲」,氣得小美一狀告上法院。台南高分院審理後,依照強制性交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顏男4年4月有期徒刑,恐嚇危害安全部分不得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顏男與小美2021年底開始交往,剛開始情侶倆愛得相當火熱,顏男也在得到同意的情況下,拍了許多性愛影片、小美的私密照。

2人交往半年後因個性不合分手,顏男對此心有不甘,約了對方在咖啡廳見面,要求「來一次分手砲」,否則會將性愛影片、私密照上傳到網路。

小美聽聞以後,感到十分恐懼,不得不答應下來,與顏男一起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並且在性行為結束後,要求刪除性愛影片、私密照片。

▲▼法官,法槌,法庭,法院,裁定,判決,庭審,審判,聽證會。(圖/CFP)

▲雖然顏男當著小美的面刪除影片、影像,卻以「手上還有備份」為由,威脅「2周後再來一次」。(示意圖/CFP)

顏男犯案後食髓知味,刪除完竟恐嚇「我還有備份檔案」,要求小美2周後再來與他發生性行為,否則還「還有很多方法可以對付妳」。而小美遭受不斷騷擾、威脅,忍無可忍之下決定報警提告。

案件經過審理,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顏男對於感情糾紛不思理性處理,竟未能克制自身情慾,以危害名譽的恐嚇手段,強迫性交得逞,導致小美的性自主決定權受到損害,身心受創。台南地院依照強制性交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各判顏男4年、8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4年6個月。

顏男因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後,撤銷原判決,改依強制性交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各判3年10月、7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4年4個月,恐嚇危害安全部分,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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